本报告是由桦川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汇总全县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桦川政府信息公众网(http://www.huach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桦川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01室,邮编:154300,电话:0454-3822232)。
一、概述
2018年,桦川县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我县将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贯穿到政府会议、公文办理、议案提案、督查审计等政务运行全过程,自觉遵循,接受监督,为桦川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城市建设,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供支持。实行“清单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内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若干方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环保、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及时公开项目建设、各项政策、制度和专项执法检查等信息。同时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预算、政府决算、《桦川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桦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2018年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重点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结果完成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是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我县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数据库,推进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体系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民众关切。开设互动参与栏目,设有调查问卷、民意征集、群众留言、领导信箱等专栏,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更好引导社会预期。针对涉及民生工程、城乡建设、社会救助等公众关切问题,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公开政策解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
(二)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近年来,我县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行政审批实施流程,规范运行程序,加大审批和服务项目进驻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单位20家,设立服务窗口90个,进驻工作人员86名,2018年共办理事项148192件,其中行政审批事项69542件,公共服务事项78650件,办结率达100%。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政府行政审批便民化事项925项、中介服务事项147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公布“四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66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3.9%;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8.48%;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以互联网为依托,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年来,我县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813条,网上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办结率100%。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完善网民留言的处理转办回应机制,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在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桦川印象”“桦川组工”“清风桦川”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成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最便捷渠道。
(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政府信息清理、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解读、舆情回应等协调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上下延伸、融合发展。
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出台了《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政务诚信整体提升。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靠。先后制发《桦川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川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要求、时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突出对政府信息公众网的日常监控,开展季度测评,定期通报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县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常态化。截止2018年年末,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8条。其中,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13条,发布政策解读43条;重点领域信息累计公开575条,其中预算、决算等信息341条;“政务双微”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750条,利用手机客户端、政务服务指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6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条,有效保障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件,已答复9件,办结率100%,做到了群众满意。
(三)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5件。其中工交方面7件、城建方面3件、民生保障方面11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方面1件、社区方面1件、教育方面2件。答复办理25件,答复解决11件,占总数的44%,正在办理中11件,占总数的44%,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3件,占总数的12%。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协委员所提提案共计82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45件、科教文卫方面21件、城镇建设、交通、民生方面16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未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桦川县依据《条例》,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为标志,工作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常态化、规范化趋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信息化、集约化,政务服务日渐标准化、便民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探索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但是,通过考核评估和对标先进城市,我县面对新形势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能力不强,平台不规范,公开实效差,部分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努力把桦川打造成为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加快推动桦川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贡献。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桦川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9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