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桦川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佳木斯市公安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及《县政府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全面启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四零”承诺服务“五化”创建新活动,以依法公开、真实全面、方便群众为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机制,求真务实,大力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廉洁高效性,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方便群众、保一方平安,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年初,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局党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部署,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德全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周宏伟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所队一把手担任,下设办公室,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各科所队长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建立了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各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本着保守国家保密的原则,依法对自身的政务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按照各科所队各警种的不同分工,我们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立足于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入手,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各业务部门以宣传栏、图板、电子屏幕、新闻、广播宣传等形式,县局治安、户政、外事、交警、各乡镇派出所及消防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各项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建立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了办事依据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公开了各种收费项目和罚没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办事推诿拖拉,不负责任和乱罚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廉洁高效性。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便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县局深入贯彻和推进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刹风整纪,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通过推行“六项制度”和AB顶岗无缺位岗位服务标准公开承诺等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只做表面文章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开通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发放社会测评票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县局政务信息按要求录入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其中,行政许可21条,行政确认16条,行政奖励4条,年检1条,其他2条;录入桦川县网上政务平台行政许可21条。开通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平台实名注册用户621人,平台办事类事项164件,无平台诉求类情况发生。通过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创建时间短,老百姓的认知度和熟知度不高,点击率和使用率较低,我们旨在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宣传力度和普及利用,提升平台注册率和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咨询、诉求和办件等事项。
四、下步打算
2019年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公安工作的重要举措,树立互联网警务理念,突破传统时空限制,将公安工作扩展至互联网,与时俱进,提高网络警务话语权,网上网下互动,将警民“面与面”交流拓宽到人机键盘操作“键对键”互动,从而提高警务效能,着力推进公安工作工作模式多元化、业务精细化,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实战。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敢打硬仗的公安队伍,为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繁荣我县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1、提高办事效益,按规定时限内办结群众申请的各类事项;
2、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