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18:59:39浏览次数:19018

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2020年,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为构建和谐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认真学习,落实条例。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确保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网上公开,加强透明度。按照省、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县营商局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了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开设“涉企公开”专栏。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涉企信息23条,发布“放管服”改革信息53条,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完善机制,提升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严格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和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通过我县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新闻媒体、印刷宣传海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四)增强舆情防控意识,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实效,我局加大对机关干部的舆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机关干部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学习强国”发表2篇。在佳木斯先锋网、营在佳木斯、桦川印象等新闻媒体播发新闻、稿件共60篇,切实把贯彻执行《条例》抓在手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的信息量较少、更新较慢;

二、一些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三、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通过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佳木斯市政务服务网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动涉企惠民政策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完善涉企惠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相关部门披露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和解读辅导新制定的涉企政策。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做好“办事不求人”龙江品牌落实工作,持续推动审批流程再升级。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影响力,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精准度,保证事项审批流程完善度、准确度、便利度,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度。

三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标准化建设,将执法结果信息及时推送“信用黑龙江”平台。

四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全县“十四五”规划衔接,完善网格化信息平台。围绕现代化、智慧化、创新型城镇发展定位,以提升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强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构建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为主体、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为辅助,大力推进“覆盖城乡、标准规范、亲民便民、一窗快办”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严格按照《全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等领域“一事一窗”,实现集成服务“一窗办”,确保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规范和引导行政审批实施部门不断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精简材料、减少跑动次数,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

六是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与监督工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失信惩戒最严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加快健全新型监管机制。逐步规范企业投诉监督受理工作与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密防控侵害营商环境的各类行为。

七是争先创优当排头兵。坚决打赢重塑桦川营商新环境攻坚战,锐意进取,知难而进,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最优、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


下载原文

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国家部委网站
省市级政府
地方网站
新闻网站
常用网站
首页
魅力桦川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投资桦川

网站标识码:2308260006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82602000003


桦川印象
清风东极
地址:黑龙江省桦川县中兴路 邮政编码: 154300 电话: 0454383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