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工程项目审批“三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2-02-23 13:44:11浏览次数:9545

桦川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在改革过程中不断统一思想,理清改革思路,通过“减”流程、“加”服务,推动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换挡提速”,助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一审批流程,切实解决“行内人说不清,行外人听不明”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在报建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前置条件多,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机制,往往各管一段,报建单位也搞不明白一个项目到底要办哪些手续。桦川县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水、电、气、网等公共设施接入的所有流程,分别制定了统一的流程图,审批时限从26个工作日基础上缩减了11个工作日,缩减率达到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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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审批系统,切实解决了“流转慢、效率低”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多头跑、来回跑、审批效率不高。通过协调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大队等职能部门,改变了过去串联审批、多头审批的模式,打破部门藩篱,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过去的企业多跑腿变成信息多跑路,提升审批效率。

统一审批体系,切实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协调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人防、消防、供电、供气、供水等部门,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详细讲解项目联合验收流程和所需的材料清单,制定了分阶段实施联合验收的工作程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使用功能完整的区域施工完成后立即组织现场联合验收。目前桦川县出台了《桦川县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桦川县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容缺审批+承诺制”等4个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一套机制”,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和联合检查等办法,防止监管缺失,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重审轻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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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和常态化的工作。为持续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桦川县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的惠及力度、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出台《桦川县服务企业60条》、《桦川县服务企业家20条》等措施,涵盖了项目审批、企业资质、为民服务、系统提升等方面内容。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桦川县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捞干货、出实招,着力提升住建部门的政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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