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政发〔2022〕71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预公告
梨丰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土地用途
农转用后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农转用土地的项目位置和范围
涉及拟农转用土地项目一个。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拟农转用土地位于梨丰乡繁荣村、东兴村、梨树村、昌盛村。
三、拟农转用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经
上述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佳政规〔2020〕4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拟农转用土地现状,对在拟农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一切设施等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现状地类的,其土地补偿的费用仍以原地类为准(本公告在拟被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涉及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印发
原文下载:桦政发〔2022〕71号桦川县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