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黑龙江东泰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稻米加工建设项目、黑龙江省黑龙江宝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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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东泰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稻米加工建设项目 | 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九阳村 | 黑龙江东泰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诚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 (四)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1146.44平方米,占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保留原有企业除办公室外的所有建筑,项目建成后可加工稻米18000t/a,可仓储原粮45000t。 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79%。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沉淀预处理,本项目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在水泥中添加防渗剂,要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其运营过程中不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本项目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处理。 (2)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村委会定期收集运至村内垃圾转运站暂存,最终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本项目初清筛工序产生的砂石、稻草、土等原料夹杂物,集中收集后由村委会定期收集运至村内垃圾转运站暂存,最终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大米加工过程稻壳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村委会定期收集运至村内垃圾转运站暂存,最终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本项目粮食装卸、运输粉尘以及包装工艺产生废弃的包装物的边角料,经收集后,由村委会定期收集运至村内垃圾转运站暂存,最终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3)环境空气: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在一个车间内,经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的废气由管道连接经1根15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仓库及车间密闭、减小装卸高度、自然沉降等降尘措施,稻壳筒仓上方设置袋式+沙克龙除尘设施。项目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声环境:本项目拟通过设备基座及脚架安装软垫(橡胶)及阻尼钢板,减少共振产生。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加强厂区及周围的绿化,噪声经墙体阻隔。企业应采取的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确保厂界外1m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 |
2 | 黑龙江省黑龙江宝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创业乡拉拉街村 | 黑龙江宝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创业乡拉拉街村G102国道旁田友种业北,建设性质为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0m2,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车间和公用工程。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1%。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部分废水回用至生产过程中,不外排;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刷锅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制纯水排水、锅炉排水、洗瓶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拉拉街村北污水处理站位于桦川县创业乡拉拉街村北侧,处理规模为100t/d 的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池(格栅、集池、调节池)→HK-BO一体化处理设备(A2O处理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2456-2019)一级标准要求,出水排入附近干渠,经干渠进入铃铛麦河汇入松花江。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量为 100t/d,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2.2t/d)。 (2)固体废物:锅炉灰渣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卖给肥料生产企业综合利用。项目面糟单独蒸酒后产生的酒糟不再回用,作丢糟处理,暂存在防渗储池内,日产日清定期外卖。本项目生物质除尘灰用密封袋储存,定期外卖给肥料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项目原料粉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 95%)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 95%)进行处理,经计算,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量约为 0.7t/a。收集后销售给农户作为饲料使用。灌装生产线废过滤材料主要为定期淘汰的废反渗透膜、废硅藻土、废滤渣。由桦川县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包装车间的废包材主要为破损的包装箱、盒子、瓶盖、废弃的酒瓶等,由桦川县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发酵废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有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桦川县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3)环境空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针对本项目原料破碎设施加设集气罩及滤袋式除尘设施,其收集效率为 95%,除尘效率可达 95%,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扩散至本项目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控制浓度限值要求。 建议发酵车间设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为 3000m3/h,则非甲烷总烃浓度为 87.5mg/m³,去除效率可达 80%,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蒸酒过程设备是封闭的,蒸锅在发酵车间内,车间内安装有风机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本项目基酒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厂界处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 NMHC 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在厂区内的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制要求。 针对丢糟的储存,应建设置丢糟专门储存区,对其进行覆盖,并缩短暂存周期,做到日产日清。经采用上述措施治理后,厂界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处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车间及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经负压收集后,共同经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进行除臭,风机风量为4000m³/h,处理后的废气经15m的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90%,集气效率90%,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喷洒生物除臭剂。 (4)声环境: 本项目对各产噪设备采取的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对各气体动力噪声采用不同形式的消声器,并保证消声器效果不小于 20dB(A);将一些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本项目厂界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