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18年10月《佳木斯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2018—2030年)》中指出的“未对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二、整改目标:开展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三、整改措施:认真梳理《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018—2030年)〉的通知》(佳环函〔2017〕197号)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计划并全面推进落实有关工作,对重点企业周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桦川县2021年对重点企业周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保障了我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 年11月28日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3831215
八、受理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西段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