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秩序,现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及相关事宜如下:
1.举报对象
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组织活动。
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2.举报内容要素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活动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如会议、培训、收费项目等)。 相关证据材料(如宣传海报、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活动视频等)。
3.举报热线及渠道
举报渠道:桦川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0454-3822218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7:00
全国统一民政服务热线:12349
受理时间:24小时
4.举报须知
举报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鼓励实名举报,民政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5.发布单位及日期
发布单位:桦川县民政局发布日期:2025年1月1日
监审:
审核: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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