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桦川县设施农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佳木斯市桦川县自然资源局(邮编:154300),并在信封上注明“桦川县设施农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tj-2003@163.com
联系人:赵旭 联系电话:3822694。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
监审:王力强
审核:单广志
编辑: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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