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桦川县五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46467543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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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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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桦川县五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 |
桦川县五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科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6-7-7 |
拟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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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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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桦川县五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 |
桦川县五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科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总占地面积1285.3m2。企业拟建1座300t/d烘干塔,建设1台420万kcal/h(7t/h)燃生物质热风炉。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烘干玉米1万吨。 |
一、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对环境大气的影响主要是建筑材料和工程弃土的堆放、装卸、拌料过程以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影响施工场地及附近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环境质量。经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可有效地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为减少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要求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和清洁施工,水泥等建材在室内储存,对于室外临时弃土堆、建筑垃圾堆等采取遮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运;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运输,限制车速,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厂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热风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烟囱DA00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和表4燃煤炉窑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尘200mg/m3、SO2850mg/m3); 项目周围200范围无高大建筑,最高建筑为6m厂房,项目烟囱可满足高出周围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故建设15m高排气筒可行; 项目装卸工段采取减小装卸高度,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输送;筛选粉尘经全封闭滚筒筛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为90%;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烘干塔底部四周设置防尘挡板,粉尘受挡板格挡后受重力作用回落到烘干塔底部收尘设施中,可有效阻止70%粉尘外溢,无组织粉尘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可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热风炉房门窗处颗粒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标准限值。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可知,本项目处理热风炉烟气采用的炉内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为袋式除尘器,为其附录A“表A.1废气可行性技术参考表”中的可行技术,即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由于施工期施工人员只在白天工作,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因此产生的废水较少。 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氨氮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本项目仅为生活污水,且不外排,故本次不对其废水制定监测计划。 三、噪声 施工期: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的影响,使施工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施工方必须对施工噪声加强控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晚22:00至早6:00和中午12:00至13:30禁止机械作业;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一方,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③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项目施工作业地点在生产区,作业地点距声环境保护目标较远,施工期室内施工可利用厂房隔声,室外施工时施工场地设围挡或在声源周围设置遮蔽物作为声屏障。同时采取夜间不施工、建筑材料、设备等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运输、卸落,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尽量保持低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可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运营期:为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从隔声降噪等方面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具体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设备远离保护目标;②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③控制进入车辆数量,控制行车路线,车辆进出应减速缓行,避免鸣笛,防止对周围住户造成干扰。④厂区西侧临近梨丰乡卫生院采用隔声+防尘一体化围挡,降低噪声,夜间禁止卸车。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工设备及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四、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由废物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送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短暂影响可以接受。 运营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筛分工序中产生的杂质(土石颗粒)与收尘灰、烘干塔的除尘灰、除尘系统收尘和热风炉灰渣,废布袋。类比现有工程,原粮杂质产生量约为原料烘干量的0.1%,本项目年烘干粮食10000t,则原粮筛分除杂工序中产生的杂质量约为10t/a,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原粮杂质分类代码为“900-099-S64”,用编织袋装袋收集后外售至制砖厂。本项目筛分粉尘产生量为1t/a,筛分粉尘排放量为0.1t/a,则筛分收尘量为0.9t/a,外售至制肥厂。热风炉中颗粒物产生量为62.5t/a,排放量为0.25t/a,故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62.25t/a。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版),除尘系统收尘分类代码为“900-099-S03”,外售至制肥厂。热风炉除尘系统收尘和热风炉灰渣其成分属于草木灰,草木灰是由植物燃烧后的残余物形成的,主要成分是硅酸盐、钙盐、以及钾的化合物,是制砖铺路的原材料,热风炉除尘系统收尘和热风炉灰渣统一收集用编织袋装袋暂存于灰渣间中,外售至制肥厂。本项目除尘系统所用布袋需要定期更换,类比现有工程,每年更换一次,一次产生量约为0.2t/a,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废布袋分类代码为“900-099-S59”,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本项目原粮烘干产生粉尘量1t/a,排放量为0.399t/a。则烘干塔收尘0.601t/a,外售至制肥厂。本项目建成后工作人员10人,年工作34天。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年产生活垃圾0.17t/a,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妥善处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监审:张玉成
审核:黄振宇
编辑:王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