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桦川县民政局关于招募第三方居家上门服务公司参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业务的公告

日期:2026-09-14 11:25 来源:民政局
字号: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辖区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项目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优先选择资质合规、服务专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机构,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与服务质量,提升失能老年人幸福感与安全感。

二、招募对象及服务内容

(一)招募对象

佳木斯市内依法注册、正常运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

(二)服务内容

为辖区内经评估认定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以下居家上门服务,按规定核销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

1.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起居照料等上门探访

2.聘用养老护理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3.基础照护服务排泄护理护理协助康复护理;

三、资格条件

申请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且无任何不良从业记录:

1.主体资质合规:依法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服务等相关内容,正常运营满1年及以上;

2.服务能力达标: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服务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具备养老护理员、康复护理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证书,能提供专业服务;

3.管理规范健全: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服务流程、质量监督机制、风险防控预案及财务管理制度,能建立完整服务台账,实现服务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4.系统对接适配:可对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通”等指定系统,安排专人负责补贴项目,熟练完成服务信息上传、电子消费券核销、资金结算等工作,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5.信誉记录良好: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服务纠纷及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6.其他要求: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及审计,承诺诚信守法经营,不出现虚假交易、变相涨价、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服务价格公开透明,符合市场行情。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服务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机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质量监督机制、风险防控预案等文件(加盖公章);

7.1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8.同类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服务案例等,可选,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91420269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地点;

3.报送地址桦川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401办公室

4.联系电话0454-3822218

六、遴选流程

1.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淘汰;

2.现场核查:组织核查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办公场所、服务团队、设备设施、运营管理及服务能力等实际情况;

3.综合评审:对机构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4.公示公告:拟入选机构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补贴项目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纳入定点机构名录。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未入选机构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入选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或出现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定点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3.严禁报名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入选资格;

4.本公告由桦川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附件1《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报名申请表》

桦川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监审:杨威

审核:齐学臣

编辑:王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