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参照《关于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佳木斯市经开区、同江市经开区等4个经开区尚未完成集中供热。
二、整改目标:
桦川县城南工业园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实施“三个集中”,从机械、材料、人员等方面入手,全力、全面、全速抢抓项目施工进度。提供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计划工期执行,确保不影响冬季供暖。争取2024年10月底前工程整体竣工。
2.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我单位派驻2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时刻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站位,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常务副主任为组长,服务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经济发展股为成员的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整改目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项按时整改、销号。
(二)迅速行动,推动问题整改
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于2024年8月开始实施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2024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城南工业园34户入网企业已完成集中供热,供热面积达9万平方米,该问题整改完成。
五、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六、受理部门:
桦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3831215
八、受理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北58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桦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桦川县委员会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2日
监审:那远超
审核:彭云娇
编辑:朱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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