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政发〔2023〕110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23年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川农场、宝山农场,县政府各直属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18届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绿 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要求,为落实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持续推进科学施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实施多元替代,加强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提高化肥利用率,稳定农用化肥施用总量,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统筹考虑农业生产与面源污染防控,坚持以产定肥、按需用肥,在保证作物养分供应的基础上,避免过量施肥、盲目减肥,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加强 试验示范和集成创新,优化施肥结构、施肥位置和施肥时期,注重补充中微量元素,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少不合理施用。
坚持有机与无机配合。综合考虑作物养分需求和区域资源特点,统筹利用多种养分来源,科学施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投入,推广应用新型肥料,促进作物养分均衡。
坚持“主体”与“多元”衔接。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 部门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肥料企业等多元力量,加快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示范应用。
(三)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共7个。农户施肥调查116户,更新完善肥料配方,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突出精准高效,打造测土配方施肥升级版。
1.合理布设田间试验。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作科所、中国农科院谷物质检中心、省黑土研究院、东北农大、八一农大、省农科院佳木斯分院、黑农职院等协作,开展主要农作物肥效和化肥利用率试验。结合实际开展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中微量元素、新型肥料等田间试验;结合绿色种养农业模式,开展有机无机配合田间试验。强化田间试验点日常管理,规范开展取样、分析、测产等工作,形成相关试验数据并及时填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系统。
组织实施:3414、肥料利用率实验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科研(教学)单位共同完成。其他实验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实施。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充分挖掘基础数据。组织科研教学等技术力量,整理分析近年来田间试验、土壤植株测试、农户调查等数据信息,摸清土壤养分变化和作物养分吸收规律,定期修订完善养分丰缺和推荐施肥指标体系。
组织实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乡(镇)农技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户填报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及填报本级相关情况。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3.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根据数据挖掘结果,优化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比例,调整配方肥养分形态配合,强化基肥、追肥合理运筹,县级以耕地养分、肥效试验和目标产量为依据,综合气候条件、主栽品种、栽培措施、施肥方式等,制定县域肥料配方和施肥方案;精准制定肥料配方,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组织实施:县乡共同负责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托科研教学单位共同完成。
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前。
4.深化施肥调查。深化施肥调查。优化农户施肥调查方式方法,综合考虑作物类型,种植制度、施肥主体等因素,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为主,科学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点位,通过“肥情监测通”(二维码附后),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肥料使用效果调查监测。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单位、科技小院作用,参与调查工作,提高调查结果准确度,桦川县农户施肥共调查116户。
组织实施: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乡(镇)农技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农户填报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及填报本级相关情况。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监测耕地质量。桦川县共2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土壤有机质、容重、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速效钾、pH值等指标测试分析和重金属五项(镉、汞、砷、铅、铬)检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状况,形成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成果,辅助做好科学施肥工作。
组织实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开展采样调查、样品制备、数据审核、汇总分析等,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采样调查、样品制备、测试分析等。监测点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3年确定采样的预设点位重合,不需重复采样,直接应用三普数据。
完成时限:县级层面工作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三新”集成技术配套落地。围绕主栽作物,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充分发挥“三新”样板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1.打造三新核心样板区。落实省级水稻核心样板区面积1000亩,树立标牌、明确模式,做到有规模、可观摩、可推广。每个示范区开展新型肥料品种试验示范不少于20个,示范展示不少于1个作物2个“三新”配套施肥模式。探索应用土壤监测(含土壤墒情监测)、施肥处方图、生物量监测、长势监测、产量监测等农业生产全过程遥感等信息化监测技术。示范推广农业时空大数据、智能管控平台与APP、配套功能肥料、施肥农机设备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提出控肥、提质、增效的系统解决方案或技术模式。
组织实施:采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作社”等方式共同建设,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督评价、效果验收等,做好统筹协调。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示范区技术模式,对接新型肥料企业,做好新肥料示范展示工作。探索应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实施地块上图和数字化管理,在农机作业、肥料选购、肥料应用、效果监测、核查验收等关键环节做好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及票据(凭证)、合同、台账等佐证材料建档立册,组织开展田间鉴评和现场观摩,展示肥料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推动减肥增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合作社负责提供示范区实施地块、配套实施设备等基础条件,按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求,做好技术落实、模式落地等。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2.建设“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依托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单个集中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面积共4.72万亩。依托合作社因地制宜集成测土配方、营养诊断以及增施有机肥等新技术,配套缓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新型肥料,采取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无人机喷(撒)施等新方式,水稻作物实施2种施肥组合模式。
模式一(基施肥):侧深施肥+微生物菌剂
一是项目区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基础,根据作物产量水平、土壤养分和肥料效应等,确定施肥量、施肥时期和施肥比例。
二是选用当地适宜的测深施肥机具进行侧深施肥作业,插秧时匀速作业,避免插秧过深、缺苗、埋苗和肥料覆盖不好等问题。
三是肥料应颗粒均匀、硬度适中,可选择复合(复混)肥或粒径和比重基本一致的单质肥料掺混。配施具有解磷解钾等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推荐每亩用量不少于5kg,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是项目区其他农事操作按照当地常规开展。
模式二(基施肥):侧深施肥+缓控释肥料
一是项目区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基础,根据作物产量水平、土壤养分和肥料效应等,精准调控肥料品种用量、养分形态比例、施肥时间及位置等。
二是选用当地适宜的测深施肥机具进行侧深施肥作业,插秧时匀速作业,避免插秧过深、缺苗、埋苗和肥料覆盖不好等问题。
三是缓控释肥料推荐每亩用量不少于5kg,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其他肥料品种进行掺混使用。购买以缓释肥料为原料掺混后的成品肥料,应出具掺混肥料中缓释肥料原料的农业农村部登记证及缓释肥料元素比例(含量)证明(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优先选择包装中缓释成分标识清晰的产品。
模式三(追施肥):无人机航化作业+水溶性肥料
一是项目区应集中连片或整村推进,便于无人机航化作业。
二是项目区地块喷施水溶性肥料,肥料品种可选用氨基酸、腐殖酸、大量元素、中微量元素等类型水溶性肥料。
三是根据水稻生长状况等,确定施肥时期、操作程序、肥料品种等,加强产品和作业质量监管,施肥服务企业应确保航化飞行迹、喷洒量等相关数据能够接入监管平台,航化作业做到均匀稀释和均匀喷洒,推荐每公顷喷液量不少于15L,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是项目区其他农事操作按照当地常规作业开展。
大豆、玉米、经济作物可参照省方案,结合各乡(镇)、村、合作社的具体情况,重点推广大垄双行+测深施肥+缓释肥料+微生物菌剂;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定量施肥+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或无人机航化作业+水溶性肥料+杀虫剂(杀菌剂)做到“一喷多促”。
组织实施: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或“统一采购”方式实施。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做好化肥减量增效成效评价和宣传培训工作。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肥料知识与肥料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组织实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三新”示范区宣传、培训,定期聘请中国农科院作科所等省市各站室专家、教师,深入田间开展田间大课堂现场培训,切实发挥示范区的展示作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一是开展田间试验。化肥利用率试验,每个试验补助1万元;肥料效应试验,每个试验补助0.4万元。二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包括农户施肥调查、以县为单位更新完善肥料配方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每县补助3.5万元。三是开展耕地质量长期监测工作。桦川县25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开展土样采集与测试分析,每个监测点补助1050元(较2022年增加重金属5项检测)。
(二)推进“三新”集成配套落地。一是建设“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每亩“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补助10元,主要用于补贴机械施肥配套的缓控释肥料专用配方肥料,水肥一体化和叶面喷施配套的水溶肥料,以及商品有机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有关肥料产品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肥料登记备案要求。二是打造“三新”核心样板区。对2023年建设的11个“三新”省级示范区,继续给予每个20万元补助,补贴内容见重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组织领导,成立推进落实机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要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和保障措施等,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县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责任明确、主体积极、多方参与、监管有效的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政府、合作社将化肥减量的主要任务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
(三)强化信息服务。依托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手段,根据实际应用场景构建权限,完善画地块、土壤监测、精准施肥等模块,实现“三新”示范区耕地地块的数字化、矢量化。同时,开展农作物长势监测,及时了解项目区农作物长势情况。
(四)规范资金使用。县财政局负责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对项目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核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与实施主体分别建档立册,详尽记录地块位置。
(五)项目区其他农事操作按照当地常规开展。
五、组织实施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招投标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水溶性肥料及航化作业服务(含肥料、作业),统一为项目区进行统购统施服务。并组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做好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将实施地块坐标、作业轨迹、作业时间、肥料品种、肥料用量等主体,并签订项目合同书;组织实施主体将黑土地有机转化地块具体位置、种植作物上图;监督指导实施主体选用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实施主体的工作实际,结合归档验收、公示的文字、图片材料,沟通县财政局及时兑付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时总结项目工作。
附件: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
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水泉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原传栋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金友 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明良 财政局局长
常树磊 审计局局长
杨 威 悦来镇政府镇长
夏 楠 东河乡政府乡长
李冠禹 梨丰乡政府乡长
黄 强 新城镇政府镇长
聂 枫 苏家店镇政府镇长
韩 欢 创业乡政府乡长
崔性健 星火朝鲜族乡政府乡长
贾 舵 四马架镇政府镇长
刘伟利 横头山镇政府镇长
杨忠生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金友兼任。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郑伟担任。
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杨忠生担任
信息宣传组组长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谷瑞平担任。
原文下载:政发2023.110.doc
相关链接:【文字解读】关于《2023年桦川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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