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000000000/2025000778
  • 桦政发〔2025〕22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 桦政发〔2025〕22号
  • 2025-06-16
  • 现行有效

桦政发〔2025〕22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7 11:14 来源:桦川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字号:

  建国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预农用地转用建国镇大堆峰村集体土地2.1061公顷,面积以实测为准,作为桦川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项目用地。

  一、用地位置:建国镇大堆峰村。(位置详见附图)

  二、农转用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佳政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发布后由属地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对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一切设施等不予补偿。

  五、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本公告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桦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0454-3822694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下载原文:桦川县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73.88 KB)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