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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5000778
  • 桦政发〔2025〕23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
  • 桦政发〔2025〕23号
  • 2025-07-08
  • 现行有效

桦政发〔2025〕23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5-07-09 11:16 来源:桦川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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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转用单位的知情权,拟定《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

  一、项目名称

  桦川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黑龙江善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桦川县种粮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

  二、转用范围、土地现状及转用目的

  1.转用范围:该项目用地位于建国镇大堆峰村。

  2.土地现状:农转用土地面积2.1061公顷。其中:农用地21061公顷(耕地2.0370公顷、农村道路0.0691公顷)。

  3.转用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该项目用地转用目的为仓储用地。

  三、农转用补偿标准

  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佳政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该项目用地共涉及1个区片(HC-6区片每亩补偿2.7万元),项目用于黑龙江善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桦川县种粮一体化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农转用补偿协商总费用145.3209万元,不涉及社保安置。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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