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指南
1.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1)桦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chuan.gov.cn/)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微信平台:人社局微信平台号:hcrsjwx
(3)电视等媒体方式发布。
3.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人社信息,应当自该人社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人社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机构
单位名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接受信函、传真申请,受理机构为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3823260;通信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北段,邮政编码:154300。
1.申请的步骤:
(1)当面受理点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设在桦川县劳动大厦401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
(2)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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