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桦川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应急管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政职责、业务动态、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普及以及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站形式公开:桦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achuan.gov.cn/。
2.其他形式公开
本机关还将采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电子信息屏、安全简报等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为桦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桦川县住建大厦5楼
邮政编码:154300
联系电话:0454-3831821
传真号码:0454-3831821
受理时间: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桦川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①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当面或者通过信函、传真提交受理机构,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②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③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或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要件不完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申请人不能及时公开的原因。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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