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3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局总体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
2、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等相关财经工作情况。
3、本局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二)申请步骤
申请通过到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填报,《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同时提供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监察室举报,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北
邮政编号:154300
联系电话:0454-3823047
邮箱:hcxczjdb@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桦川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预算股
(三)综合业务股(法规股)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金融股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审:
审核: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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