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政府信息>部门文件

桦市监发〔2023〕7号 关于印发《2023年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1-26 16:48 来源: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关于印发《2023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股、所、队

现将《2023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13

 

2023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为保障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要求,制定2023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二)坚持检管结合。抽检工作是食品监管最重要的技术支撑。要统筹做好监管和抽检工作,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落实好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等工作要求,确保抽取的食用农产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有效解决食用农产品溯源难、留样难、处置难等问题,努力在提高抽检和监管效能上下功夫。

(三)坚持广泛覆盖。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问题发现率高的食用农产品,加大学校幼儿园周边等重点领域的抽检力度。在完成必检品种、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自选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确保辖区重点品种、问题多发重点项目检验全覆盖。

)坚持均衡推进。按着总局均衡推进原则,6月末完成计划的50%9月末完成任务数的75%1130日前完成全年食品抽检任务。抽检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22年全国平均水平,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二、抽检任务

(一)抽检品种。主要对我县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要严格执行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有关要求。

(二)抽检项目。除要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外,还要完成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自选品种和项目,参照《2023年国家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结合我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以及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并经局食品抽检确认后实施。

(三)抽样场所。按照总局精神,为避免重复抽检,我县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组织开展抽检。

(四)抽检时间及频次。监督抽检要全年均衡开展,每月对当地市场销售量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明晰工作责任。我局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按项目化管理要求抓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科学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紧盯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和信息公示率,狠抓抽检工作推进落实。

)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按规定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抽检数据。要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抽检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视情节核减或取消承检任务。

)依法核查处置。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按规定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信息系统。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及时公布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要加强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判,紧盯问题较多的高风险品种及项目,及时调整抽检重点,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

联系人:杨金池

  话:0454-3826948
 


原文下载:2023年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doc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