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佳木斯人民政府
|
登录
|
注册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新闻中心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魅力桦川
搜一搜
首页
新闻中心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魅力桦川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政府信息
>
部门文件
关于推行<桦川县“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机制>的通知
关于推行<桦川县“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机制>的通知
日期:
2024-10-28 14:58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理提质增效,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制定了《桦川县“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机制》并印发给各相关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行<桦川县“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机制>的通知》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2(制度文件)关于推行《桦川县“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2).PDF
(1.31 MB)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