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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13 15: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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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监委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47日至527日,县委巡察组对中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22日,巡察组向中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巡察共反馈指出了483个问题主要涉及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还需加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需压实,常态化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到位4个方面。住建局党组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且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全局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召开部署与整改工作推进会议3次,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此外,还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改中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差距,学习跟进不及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第一议题”存在学习滞后,最长滞后时间136天。如: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现代化”重要讲话于3月15日在求是杂志发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在7月29日才组织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2.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第一议题”学习跟进不及时情况进行反思,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在整改后,及时跟进“第一议题”学习,避免学习滞后,共开展5次“第一议题”学习会议,确保及时学习“第一议题”。

2.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以来仅开展1次“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议题”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完善“第一议题”制度4项,并按照要求严格落实。2.按照要求党支部进行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5次。3.增加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频次检查指导,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确保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3.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给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未按要求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以来“第一议题”仅学习1次,“第一议题”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履行公司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第一议题”学习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目前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深入。园林养护中心党支部未按要求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以来“第一议题”仅学习1次,且无学习研讨、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加强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累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6次。2.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内容结合到本职工作中。3.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来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做好学用结合。

5.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学习走形走样。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党支部对“第一议题”制度缺乏理解,未按要求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用会议纪实、学习资料的形式替代,记录到“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实际有效学习仅1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加强党支部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在相关会议中,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截至目前共学习5次。2.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与流程使用“三会一课”记录本详细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3.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6.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有偏差,部分学习内容定位不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第一议题”缺乏理解,将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第一议题”记录在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上,并错误记录为《中国共产党处罚条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让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理解“第一议题”,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对党务工作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培训,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严谨地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3.对党务工作责任人宋永刚进行谈话提醒,提高对党务工作的重视程度,起到警示作用。4.精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准确定位学习内容。               

7.关于“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学习贯彻省、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未发现2022年组织集中学习省、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相关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完善学习制度,将加强学习省、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2.我局专题深入传达贯彻落实省、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其他重要会议,根据会议要求部署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7次相关学习,包括2024年9月传达佳木斯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11月传达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暨“护航亚冬”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2次、11月22日传达学习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高起生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住房城乡建设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精神;2025年1月2日传达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1月27日传达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建筑业和房地产经济运行“首季开门红”暨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2025年2月传达佳木斯市住建局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等。3.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8.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及下属支部没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如:局机关党支部2022、2023年党史学习仅1、2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2022年以来未开展党史学习,房产服务中心党支部2023年未开展党史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局机关:1.完善住建局学习制度3项,确保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2.将党史学习相关内容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进行学习,2024年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3次。3.加强对支部的督导检查,确保了学习教育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城管:1.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制度,举一反三,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中,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2.在学习方式方法上多样化,促进党员干部对党史学习教育的理解。3.城管大队在党史学习教育结束后又开展了4次党史学习教育。

房产:1.将党史学习列入学习计划,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2.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支部分别2024年11月18日、12月9日、2025年1月14日通过主题党日和专题党课活动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等基本通史,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3.观看党史教育片2部,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

9.关于“理论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政治学习不深不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理论学习要求不够严格,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内容与学习计划不符,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无研讨和心得体会,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缺乏热情,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年初重新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学习框架,每月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每次理论学习时长不少于2小时,并按照计划进行学习。2.2024年局党组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了4次和心得体会30余篇,并进行统一收集、存档。

10.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走过场。2024年4月20日巡察组通过调阅资料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中学习纪实已超前记录到7月份,且与2023年7月5日会议记录照片相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理论学习后一周之内由专人对学习纪实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学习记录真实和及时。自整改以来,未再出现超前记录现象。2.并对学习内容进行跟踪回访,所有被要求整改人员均能在限期内达到学习要求。同时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1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不到位。2023年给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未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三会一课”记录本上未体现主题教育学习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通过5次理论学习,及时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补齐2023年“三会一课”记录本中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主题教育1次,按照计划学习并详细记录2024年主题教育学习情况。3.开展3次供水专业知识业务大讲堂,鼓励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2.关于“公租房按期交付力度不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5月17日从黑龙江天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共计37套保障性住房,单价2300元一平方米,共计2100平方米,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9月1日,截至2024年4月28日,仍有10套未交付,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采购执行上工作做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截至2024年6月5日,所有37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按期交付,未交付的10套房屋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确保了住房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2.通过整改,确保了今后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3.整改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对今后的采购项目定期跟踪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13.关于“监督指导社区清退公租房不力。2021至2023年存在转租、转借等违反公租房政策的住户共72户,截至2024年4月24日72户清退工作仍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通过整改,清退公租房违规承租户46户,26户借住的承租户已全部返回居住,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2.整改过程中,要求社区建立健全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巡查、群众举报等,确保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理。3.整改后,坚持公租房管理的长效机制,包括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和违规行为快速处理机制,确保公租房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14.关于“公租房维修内控机制不健全。2021至2023年,共零散维修公租房323户,维修金51.07万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零散维修手续过于简单,仅凭一份报修申请单进行维修,缺少承租户维修资格审查、联合验收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建立健全了公租房维修内控机制制定并出台了详细的《桦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制度2.完善零散维修的报修、维修审核、维修验收各项手续新增了联合验收环节,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施工方承租户代表等3方验收合格后,在维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后续的费用结算等事宜,切实保障了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5.关于“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跟进不及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租房动态排查信息录入率仅55%。”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公租房动态排查信息已全部准确录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率从之前的55%提升至100%。2.严格要求公租房信息录入限时,要求工作人员在完成公租房动态排查工作后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3.针对信息录入业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反馈,通过上级部门对录入信息审核,确保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精准性。

16.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房产服务中心对物业服务指导力度不够,业委会组建工作进展较慢,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打造“红色物业”品牌推动基层治理质效提升的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桦组联2024〕2号文件要求“2024年11月前,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率达80%”。截至5月末,全县共有141个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8个,覆盖率48%。”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工作开展较慢的社区进行指导督促,提高其工作效率。2.开展送物业政策法规进社区培训活动,使社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划分物业管理区域141个,管理区域备案率100%。成立业委会(物管会)141个,组建率达100%。全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114个,占比80%无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中社区代管小区21个,业主自治管理小区6个,占比20%,物业服务覆盖率100%

17.关于“对物业服务督导力度不足。房产服务中心对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不到位,物业服务不尽责。江畔人家等小区院内存在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现象,小区整体环境卫生较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存在问题的小区,房产服务中心对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整改完毕,经我单位回头看该小区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2.派工作人员到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员工进行点对点培训,使物业企业由管理小区向服务小区转变。3.特邀市住建局物维中心高级工程师彭韬对物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全县物业企业4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18.关于“指导物业、社区履行管理职能有短板。房产服务中心对物业、社区履行小区管理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监督指导不到位。县城区内有电动车6757台,电动汽车73台,141个住宅小区,70个小区未设置电动车棚和充电插座;和平嘉苑、水岸豪庭等小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飞线”充电现象;二粮店住宅楼、老税务局家属楼等小区存在楼道内堆放易燃物品现象;教委住宅楼、畜牧、百货公司住宅楼等无物业小区,存在线路混乱、配电设施老化严重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指导社区、物业企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全力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已有94个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167处,充电口1912个2.成立检查组深入各小区开展巡视工作,对发现的杂物堆积、停车乱、飞线充电等隐患20类412个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3.指导物业企业在小区公示栏、楼梯进出口等处,张贴安全标语,同时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在业主群内转发安全宣传知识,进一步提醒居民重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安全。

19.关于“落实民生保障工作有差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至2024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信访534件,其中群众反映供热问题占比40%,物业问题占比25%,服务保障民生工作还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供热:1.我局已制定并实施《桦川县供热企业监督管理细则》,对供热企业进行全覆盖精细化监督管理。2.我局从系统内部抽调7人成立了民生保障专班,同供热企业共同不定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跟进报修户室温情况,及时了解并解决供热问题,消除热用户对供热企业、监管部门作为慢、不作为的顾虑,供暖期以来共计已走访2607户。3.协调社区网格员积极在居民网格群内进行引导,疏解群众情绪。4.供热主管部门每天调取供热公司运行数据,委派专业人员精准研判供热情况,及时督促供热企业进行调整。5.鉴于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能力已满负荷,对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所供暖的80万平方米的供暖面积与我县第三热源供热管道进行互联互通,必要时启用供热保供应急预案,由桦川县第三热源为协联热电公司的80万平方米应急供热,减轻协联供热压力,大大增强了服务保障民生能力。6.通过社区网格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告知广大居民我县两家供热企业的24小时报修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能够更直接反馈供热问题。

房产:1.成立隐患排查小组,加强对全县住宅小区隐患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感。2.在小区告示栏、宣传栏等公共区域张贴物业投诉热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对业主反映强烈问题处置力度、速度,降低群众信访投诉率3.针对“12345”热线反映问题,房产服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全天候24小时处理居民反映问题,共处理解决信访事件400余个,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20.关于“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从事枫林嘉苑、幸福里两个在建工程建筑垃圾转运车辆未采取覆盖密封措施,且均未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不符合《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从事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枫林嘉苑、幸福里的两台未采取覆盖密封措施的在建工程建筑垃圾转运车辆现已采取覆盖密封措施,此问题已现场整改完毕。2.加强源头管控,对没有建筑垃圾准运证车辆,禁止运输建筑垃圾,提前下达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通知,做好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办理及车辆采取覆盖密封措施的宣传工作,做到让全部工程建筑垃圾单位知晓。3.加强联合巡查管理,协调交警、运管重点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管控。

21.关于“应急机制不健全。给排水有限公司未制定2023、2024年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没有明确组织机构和行动计划。无法及时做出反应,有效处理紧急情况,易错过关键响应时机,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应急机制不健全问题,给排水公司高度重视,9月初聘请第三方佳木斯市佳和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月26日对应急预案在住建局进行登记备案。2.成立了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班股及人员职责3.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月15日组织1次演练,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流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2.关于“对城区易涝点、隐患点排查不严。给排水有限公司对城区易涝点、隐患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城区易涝点、隐患点不清,无法为汛期消除积水隐患、防倒灌等工作及市民生活和交通出行提供保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成立城区易涝点、隐患点排查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增派值班人员,加大排查力度,避免雨季排水不畅。2.2022年实施佳木斯市桦川县繁荣路和幸福路易涝区雨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消除大市场易涝积水点;2023年实施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消除客运站、检察院、沿江路、酒精厂路口易涝积水点;2024年实施桦川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消除滨渠路易涝积水点,目前我县易涝积水点全部消除。3.制定易涝积水点管理整治台账,明晰城区易涝积水点地点、消除时间、整治措施。

23.关于“燃气岗位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市政设施管护中心燃气办工作人员对专业领域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开展日常工作过于依赖消防、燃气公司等行业部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为了提升燃气专班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每季度至少开展业务知识集中学习一次,每半年邀请一次专家指导,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通过聘请专家现场指导2次,集中学习燃气安全业务知识4次,使燃气专班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燃气安全检查专业领域业务技能,在日常工作中摆脱对消防及燃气公司等行业部门的依赖。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对象、范围、重点,避免遗漏关键风险点,提升工作效率。3.加强督导检查,联合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4.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至2023年,住建局对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仅开展2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制定详细培训计划:由工程股制定2025年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应明确培训次数(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面向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培训内容需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解读、建筑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等,以确保全面覆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2.建立培训考核机制:每次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知识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排补考及额外培训,直至其通过考核。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审核、项目招投标挂钩,对培训参与度低、考核多次不通过的企业采取限制措施,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对工程股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效果反馈、考核结果运用等。工程股内部也应建立自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改进,确保培训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25.关于“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短板。住建局2021至今未针对高空作业、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对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缺乏安全意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制定专项培训方案:针对高空作业、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制定详尽的安全教育培训方案。方案要明确培训周期,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这两类特种作业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方面,深入剖析高空作业中的防坠落、防风等危险因素,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中的设备故障应急处理、违规操作危害等知识,同时解读相关特种作业安全法规,确保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安全要点。2.开展针对性培训课程:邀请专业的安全培训讲师、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行业专家授课。线下培训采用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在讲解理论知识后,于模拟的高空作业场景和特种设备操作场地,进行现场演示与指导,让作业人员亲身体验正确操作流程。3.强化培训考核与监督:每次培训结束后,组织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如安全法规、危险因素识别等;实际操作考核,要求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的高空作业流程或特种设备操作,由专业考评人员现场打分。对于考核不通过者,安排一周内补考,补考仍不通过则进行重新培训。同时,建立监督小组,由责任领导施卫东牵头,定期(每季度一次)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培训按计划开展,考核公正严格,切实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建立长效反馈机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式收集特种作业人员的反馈意见,了解他们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的满意度及改进建议。工程股内部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会议,对反馈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根据作业人员的需求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6.关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华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监管不严,2022、2023年华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测试卷所有施工人员成绩均为100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完善审查流程: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交安全测试成绩时,一并附上详细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信息等。同时,需提供试卷样本及答题纸原始资料,以便工程股进行比对核实。工程股对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成绩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成绩真实可靠。2.加强实地检查:责任领导施卫东组织工程股工作人员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每月至少选取1-2家施工单位,现场查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随机抽取施工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实际感受与掌握程度,核实培训是否真正落实到位,而非流于形式。3.建立违规惩处机制:制定明确的违规惩处办法,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伪造安全生产教育成绩、虚假培训等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再次违规,处以罚款,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本地工程项目投标。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处罚结果纳入企业诚信档案。4.定期开展复查:对于已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的施工单位,工程股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否得到有效改进。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监管不严问题。

27.关于“防内涝应急物资仓库管理不规范。给排水公司未建立仓库管理制度,易燃物品与防内涝物资混放,未配备消防器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此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防内涝应急物资仓库管理责任人,制定仓库管理制度18条,加强仓库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2.加强物资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检查,对损坏或无法使用的物资及时进行报废处理,避免浪费和安全隐患。3.将物资仓库搬至工业园区净水厂储备库,对易燃物品与防内涝物资分开存放,2024年9月配齐安全消防器材4个。4.规范摆放应急物资,建立物资进出库台账,为防内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8.关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2024年5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已征收空置场地管理有漏洞,场地仍存在烧荒、倾倒垃圾等现象,场地内个别井窖填埋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加强征收区域空置场地管理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征收区域空置场地每周固定1次全面巡查和不定区域随时巡查,对发现的烧荒和倾倒垃圾等现象予以制止,截至目前共巡查75次。2.在巡查中共发现3处井窖未填埋彻底,已采用砂石或混凝土回填的方式进行了封填,已达到彻底填埋

29.关于“征收档案管理不规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档案中存在被征收人档案年份混放情况,档案分类、存档和查阅利用困难,集中统一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建立三级分类体系,按年度-区域-户号三级编码体系,生成唯一标签,提高档案定位精度。2.配备兼职档案管理1名,形成“收集-整理-查阅-归档”闭环管理。3.制作平面查询图,录入档案位置信息,已生成17个查询位置

30.关于“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与桦川县信德牌匾制作部签订《围挡广告安装施工合同》中,甲方(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及加盖公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与桦川县信德牌匾制作部签订《围挡广告安装施工合同》进行完善,由原法人代表进行补充签字并加盖公章。2.完善合同签订程序,由具体业务人提供项目合同法律顾问核实合同效力,与合同签订方共同校验,实施现场签订,双方确认完整性,确认后归档

31.关于“内业材料不完善。2022年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实施的桦东街北段改造建设项目和桦西街供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附财务决算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按照政府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完善桦东街北段改造项目和桦西街供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手续。目前,以上两个项目的财务决算手续均已办理完成。2.2024年3月13日召开复盘警示会议,总结问题原因,以案为鉴、检身正己,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3.制定统一标准,每季度召开2次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加强培训与教育,截至目前,已召开内业知识培训会议共6次。4.强化监督与检查等整改措施,定期每季度开展1次内业资料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工程材料的完整性,提升我单位的资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现已开展3次工程项目资料检查整理工作。

32.关于“项目内业审核不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桦川米世界田园综合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内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安全生产承诺书》填写不一致,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均不相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2024年9月1日工程股负责人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行政审批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明确表示会进一步提高自身责任意识,转变自身的工作态度。2.2024年8月26日工程股负责人对桦川米世界田园综合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约谈,促使建设单位提高了对排查问题的重视认识,积极配合审批人员对问题材料进行整改,有助于材料数据的填报准确性3.对工作人员组织了两次业务培训和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内业材料审核的标准和要求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后续的审核工作中更加严谨、细致,截至目前类似错误未再发生。

33.关于行政审批不严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桦川米世界田园综合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把关不严,材料中《法定代表授权书(监理)》缺少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承诺人签名应为被授权人“张守学”,但错写为授权人“王春霞”,且注册执业资格和注册执业证书未填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2024年9月1日工程股负责人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行政审批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明确表示会进一步提高自身责任意识,转变自身的工作态度。2.2024年8月26日工程股负责人对桦川米世界田园综合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约谈,促使建设单位提高了对排查问题的重视认识,积极配合审批人员对问题材料进行整改,有助于材料数据的填报准确性3.对工作人员组织了两次业务培训和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内业材料审核的标准和要求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后续的审核工作中更加严谨、细致,截至目前类似错误未再发生。

34.关于乡村垃圾转运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2024年4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放置于桦川县德庆村的垃圾转运箱出现倾倒,造成垃圾外溢,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人居环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乡村垃圾转运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情况。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安排岳胜、张伟2个月对垃圾转运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2.对中峰环境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限三天内完成德庆村垃圾转运箱倾倒及垃圾外溢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优化全县转运箱放置位置。同时,加大对中峰环境考核打分力度,督促其提升服务质量。3.建立联动微信群督导,群内涵盖县、乡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县、乡联动的方式,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一旦发现垃圾转运设施问题,可及时在群内反馈并迅速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5.关于节约用水、安全饮水宣传普及存在盲区。给排水有限公司未做好节水、安全饮水宣传服务,仅在2023、2024年世界水日通过给排水公司公众号进行宣传,宣传形式单一,普及范围不广,宣传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此问题,给排水公司高度重视,开展领导班子会议,明确专人王佳奇负责节约用水、安全饮水宣传工作。2.在购水大厅发放节水宣传单200份,提高用户的节水意识。3.9月初在悦来大街中心道张贴节水宣传图板,积极宣传节约用水。4.每年3月22日“世界水日”,给排水公司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发放节水宣传单,增强用水节水意识。通过以上措施解决宣传盲区、普及范围不广问题。

36.关于城区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2024年4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书香小学南侧存雪场内存在未融化积雪并含有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得到处理,积雪融化部分水体呈绿色、天气转暖散发出的刺鼻酸臭味尤为明显,该存雪场北侧紧挨书香小学操场,水体产生异味影响了学生们学习和活动,不利于孩子们的身体健康,不符合《佳木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限期整改。对中峰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调配资源,增加推土机、抽水泵和环卫作业人员。利用推土机反复深耕积雪,加速融化;启用2台抽水泵24小时不间断作业,将积水及时排入污水管网,防止积水变质。安排新增环卫工清理积雪中的生活垃圾,避免环境污染。2.安排于书义负责每日现场督导,紧盯推土机、抽水泵作业以及雪场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推进,实时把控整改进度。3.集中力量开展整改行动,于5月13日全面完成积雪融化、排水以及生活垃圾清理工作,解决环境污染和异味问题。4.将雪场治理工作纳入对中峰公司的考核打分事项,通过考核约束,督促其履行职责,做好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5.开展批评教育并建立制度单位一把手对于书义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强调工作责任要求深刻反思提升认识。同时建立《冰雪消纳场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落实。

37.关于建筑垃圾防尘网老化脱落未及时处理,已起不到抑制扬尘的效果。2024年4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书香小学南侧存雪场内建筑垃圾防尘网老化脱落,已起不到抑制扬尘的效果,春季大风天居多,卷起灰尘较大,且北侧为书香小学操场,对孩子们课外活动造成一定影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书香小学南侧存雪场内建筑垃圾防尘网老化脱落的问题,城管大队派执法二中队在4月12日进行了立查立改。2.举一反三,对全县建筑垃圾防尘网进行排查,规范建筑垃圾,对随意摆放、随意处置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顿,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日常巡查管理,防止随意倾倒,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8.关于公共设施管护不到位。2024年4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位于县内御公馆右侧公共卫生间未向民众开放,处于关闭状态,且未张贴任何未开放原因的通知,该公厕地点平时人流量较大,给周边群众如厕造成不便,浪费公共资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安排张伟、于书义负责对御公馆右侧公共卫生间问题进行整改4月12日组织专业人员对卫生间的水电管道、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5月6日整改完成并恢复正常开放,切实解决周边群众如厕难题。2.举一反三,制定环卫设施巡查制度。安排张伟、于书义定期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卫公厕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记录设施损坏、故障等问题,第一时间建立问题台账、安排维修维护,确保环卫设施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3.落实运行管护责任。明确中峰环境有限公司为该公共卫生间的运行维护责任主体,要求其管理维护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2024年4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接到群众孙某某来访了解到,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对县内路灯开关时间设置不合理,未结合四季昼夜交替时间点进行路灯开关时间调整,夏季关灯过晚,造成能源浪费;冬季关灯过早,对学生出行造成安全隐患,缺乏为民服务意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根据季节变化、天气情况和昼夜交替的自然规律,通过路灯程控系统对路灯开关时间每5天调整一次。2.特殊天气(阴雨天),根据天气情况随时调整,为群众营造明亮、安全的出行环境。3.按四季昼夜交替时间点的规律,确保天黑即亮,天明则熄,避免造成能源浪费。

40.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主责主业自主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次数少,2021至2023年为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自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仅一次,不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制定自主检查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自主检查计划。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全年自主检查不少于四次。将检查任务细化到月,明确每次检查的重点区域、项目类型以及检查内容,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2.完善检查标准与流程:组织工程股工作人员学习并细化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依据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详细的检查清单和评分细则。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检查人员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对应的整改建议。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责任人吴晓东审核签字。3.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建立检查结果跟踪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如给予行政处罚、限制市场准入等。同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4.定期总结与评估:工程股每半年对自主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分析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检查覆盖面是否足够、检查深度是否达标等,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计划和方法,持续改进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41.关于路缘石损坏处理不及时,影响行车行人安全。2024年4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位于冷云街、中兴路南侧等多处路缘石损坏未及时处理,损坏的路缘石可能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同时也影响县容县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2024年4月22日召开复盘警示会议,总结问题原因,以案为鉴、检身正己,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2.建立健全巡查制度与流程,制定统一标准。在原有人力物力的基础上增设维修巡查人员8名、车辆3台,每日2次加大力度对县域内路缘石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25年2月,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486次。3.加强教育与培训,每2月召开1次业务知识培训会议,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截至2025年2月,共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议4次。

42.关于基路灯损坏未及时修理。2024年4月14日至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位于悦来大街、北环路等多处基路灯连续多天夜晚不亮,多基路灯损坏未及时修理给夜间出行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不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天出动巡查车辆1台巡查人员3名进行路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2.对城区内路灯进行排查,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累计维修完成维修路灯651盏次,更换各类光源及配件120套,维修更换路灯电缆线4926米,维修及更换LED灯具966个,维修安装路灯杆门12个,架临时线375米。3.强化日常巡查人员的思想认识。由分管领导对日常巡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增加巡查频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4.通过日常维护及巡查,保证了县域内路灯的日常亮灯率达99%以上及路灯设备设施的完好率达98%以上。

43.关于树木维护不到位,出现倒伏影响住房安全。园林养护中心对城区树木维护不到位,繁荣路东段幸福三期道南出现树木倒伏等情况,大树倾倒树枝紧压居民房屋,影响房屋居民住房安全,同时也给周边过往行人带来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已组织人员4人、举高车1台,对繁荣路东段幸福三期道南出现的树木倒伏情况进行处理。2.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巡察组常态化对辖区内树木开展全面巡检,发现枯死树木立即进行清除,及时消除因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树木倒伏发生的危险,自巡查整改以来累计清理枯死树木63棵。3.为解决树木过于繁茂遮挡居民采光及树枝与电线缠绕等问题,开展城区内行道树修剪工作。自巡查整改以来共修剪生长茂盛行道树260棵,保证树木健康生长同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了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4.关于水岸豪庭西区14、15、16号楼电梯井存在积水情况,在积水或潮湿的环境下电路易发生漏电,危及群众安全。2024年4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接到群众陈某某来访了解到,位于水岸豪庭西区14、15、16号楼内电梯井存在积水情况。电梯底坑通常铺设有110伏的安全回路电路和220伏的照明电路,在积水或潮湿的环境下电路易发生漏电,危及群众安全,积水可能导致电梯的张紧轮锈蚀或产生异响,限速器钢丝绳腐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电梯积水清排力度。物业企业于2024年4月16日使用2台抽水泵对电梯井积水进行抽排,电梯井内污水排净,降低了电路漏电和钢丝绳腐蚀带来的隐患问题2.电梯井积水因市政排水管位过高,为防止雨季到来时再次因积水产生安全隐患问题,已协调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同时向县政府申请启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分解污水处理压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印发《住宅小区安全管理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全面排查住宅小区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居住环境安全、健康、舒适。

4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未制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方案,2023年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报告内容与2022年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报告、2023年意识形态专题工作汇报内容相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局党组在接到整改任务后,立即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详细制定出2024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方案。开展内部思想教育活动。同时明确了9个责任部门和5位责任人,责任分工清晰。2.自方案实施以来,成功化解了潜在的意识形态风险事件,有效维护了意识形态领域的稳定。3.2024年局党组开展舆情研判分析会议,各党支部围绕近期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商讨应对策略。深入挖掘问题根源,使分析更加透彻。在整改过程中,杜绝抄袭和重复现象,不断提升内容的真实性。

4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传导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缺少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具体工作,缺少2023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会议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住建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召开2024年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责任感。

47.关于工作“跑粗”,重要材料汇编错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佐证中,将呈文对象错误且未编写呈文字号的《中共桦川县住建局党组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过程稿,汇编其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局党组在接到整改任务后立即安排专人对汇编材料中的错误进行修正。重新确定了正确的呈文对象,并按照规范格式编写了呈文字号。对《中共桦川县住建局党组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进行了最终版本的确认,将准确无误的正式稿件替换了原过程稿,确保材料汇编内容准确和规范。

48.关于民族宗教宣传作用发挥不充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未学习落实2023年10月27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讲话精神,未利用重大节日、民族节庆、民俗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局党组立即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2023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参与专题学习会15人次,收到学习心得15余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住建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理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利用重要节日,结合单位业务项目建设开展宣传。在施工项目环节,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元素。在项目施工现场由工作人员张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向施工人员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高施工人员的民族团结意识。

49.关于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未学习贯彻省委、市委民族宗教会议精神,未研究部署落实省、市委统战部部长会议精神和我县贯彻落实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局党组召开学习贯彻省委、市委民族宗教会议精神,深刻反思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不足,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落实,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50.关于保密工作开展不扎实,责任意识有欠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2年未召开党组会研究保密工作,2021年度至2023年度保密工作报告内容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报告中提到的每季度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会议并未召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2024年8月以来,住建局已组织召开涉密人员培训专题会议2次,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党组成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保密责任意识。2.严格按照报告中提到的每季度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会议的要求,2024年认真组织召开4次保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保密工作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保密警示教育1次,对相关保密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次,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泄密的严重后果,增强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与研究城市供热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利息事宜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会议共同召开,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住建局已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组织开展2次警示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52.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第一种形态”谈话仅针对分管人员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提醒谈话,未围绕思想、作风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日常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局党组明确监督的重要时间节点。除定期开展的集中谈话外,还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提醒、随时纠正。并拓宽监督渠道,让干部职工之间相互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2.局党组立即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促使其及时改正。从2024年9月份开始,截至目前住建局领导班子对围绕思想、作风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共16次。

53.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不规范,多次谈话记录无谈话对象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通过对谈话记录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其规范意识和记录技巧得到显著增强。2.加强对“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本的督导检查,对5位党组成员的记录本每季度检查1次,有效确保了“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签字合规性。3.规范谈话记录,谈话对象必须及时跟进签字。

54.关于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住建局党组2021、2022年未及时针对本系统2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以案促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召开反思会议,提升对以案促改的认识,增强对警示教育的重视程度,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针对此类情况,我局积极整改,于9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通过会前谈心谈话,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深刻检视自己,积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后系统内部若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将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我局后期及时针对相关违法违纪案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警示教育,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7月、12月召开3次党员大会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通报,加强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5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8月、9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月纪实册》与党组会议记录内容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已于2024年9月24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按照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月纪实册》,提升思想认识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2.已核对2023年8月、9月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月纪实册》和党组会议记录,对不符的内容进行纠正和整改。

56.关于发票审核把关不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3张商品服务费用支付凭证附件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合规,未填写纳税人识别编号,涉及金额共1759元,按规定应退回要求重新开具,但财务人员给予核销入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2023年3张商品服务费用支付凭证附件中,对不合规的增值税电子发票进行更正、补充,填写纳税人识别编号。2.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审核发票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增强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3.责任人宋永刚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57.关于发票审核不严谨。园林养护中心2021年4月第7号记账凭证中,附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错误,涉及金额178.5元,按规定应退回要求重新开具,但财务人员给予核销入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财务人员对2021年4月第7号记账凭证中错误的发票信息进行补充说明,并加盖商家公章。2.对记账凭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财务制度逐笔逐项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3.2024年9月9日开展财务人员培训,通过培训让财务人员更精准地进行账务处理,减少核算失误,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财务报表编制上,也能更专业地进行数据整合与分析,提供更可靠的依据,推动财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58.关于差旅费报销手续缺少要件。园林养护服务中心2023年4月第10号关于外出招商引资差旅费记账凭证中,仅有银行支付凭证、原始单据、关于支付差旅费的会议记录,未附出差审批单,不符合《桦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提供出差审批单……”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财务人员对2023年4月第10号外出招商引资差旅费记账凭证中,缺少出差审批单问题进行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出差审批单。2.对记账凭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财务制度逐笔逐项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3.2024年9月9日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履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按照文件执行报销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9.关于差旅费审批程序执行不规范。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6月第32号关于财务一体化培训、2023年2月第11号关于研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差旅费记账凭证中,仅有银行支付凭证、原始单据、培训协议书等材料,未附要件出差审批单,不符合《桦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提供出差审批单……”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按照《桦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补全出差审批单要件。2.借此次巡察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保证流程规范、要件齐全。3.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桦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及法律条文,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法律意识。4.严把财务审批流程,责任层层落实。

6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记账凭证附件不全,2022年商品和服务费用,4月第3号记账凭证中,支付电费500元,仅有银行支付凭证,未附电费缴费凭证或增值税普通发票;12月第16、17号记账凭证中,支付金额合计18069元,仅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合同、“研究新办公地点铺设地面等事宜”原始会议记录等附件,未附银行支付凭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之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2022年商品和服务费用500元电费缴费凭证已附记账凭证2.对2022年12月第16、17号,研究新办公地点铺设地面等事宜的18069元银行支付凭证已附到记账凭证。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流程规范,要件齐全、准确

6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缺失。房产服务中心2021至2023年3张记账凭证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实物资产共计2.0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且使用超过一年……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将三个固定资产补录到固定资产系统。2.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知识,深入研讨相关文件,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力度。3.通过定期盘查固定资产整改缺录、错录问题,已将固定资产信息录入齐全、准确。

62.关于方案制定缺乏可操作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2022年《住建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照搬照抄县级方案,一些具体措施以全县角度制定,未结合本单位实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住建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加强业务人员相关培训,强化思想引导,在工作中要结合住建实际情况展开,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我局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结合住建领域专业特点,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2024年共开展业务大讲堂12次,比武练兵6次,明确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整改成效明显,学习型机关建设迈出新步伐。

63.关于制度制定走过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制定的《住建局首问责任制》照搬照抄,出现“有关人员来福建省局机关办事”字眼,可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安排专人对2022年制定的《住建局首问责任制》进行细致审查,明确指出其中照搬照抄的具体内容以及不恰当的表述。2.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住建局首问责任制》进行修改与优化,增强了制度的原创性和适用性。3.工作小组将加强对制度的相关督导检查,保证后续相关制度内容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表述简洁明了,执行更加顺畅。

64.关于年终工作总结“撞脸”。园林养护中心2021年与2022年工作总结中草坪修剪次数、喷药除虫次数、更换灯盏数量等相关数据均一致,工作总结涉嫌照搬照抄,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务实,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工作人员重新整理2022年工作总结,对总结中的草坪修剪次数、喷药除虫次数、更换灯盏数量等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整改。2.责任领导分别在2024年8月23日、24日对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撰写材料时认真核对数据,提醒工作人员要端正思想态度,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整理各项数据和材料3.2024年9月4日开展端正工作态度加强业务素养培训会,强调工作人员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充分意识自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对待工作必须认真和细心,保证数据和材料整理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5.关于落实“带头述学”工作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2年未严格按照《关于各党委(党组)书记在全县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以上率下做到“九个带头”的工作提示》要求,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述学活动,党组书记仅在局党组范围内开展述学研讨,未在党支部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2024年住建局党支部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述学活动中,党组书记提前准备发言材料,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2.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分享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讨论环节,积极引导党员发言,充分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提升了专题述学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66.关于开展专题述学研讨不深不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的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述学材料照搬照抄,材料中出现“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字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局党组严格规范专题述学研讨流程,防止研讨效果不深不实。2.加强专题述学研讨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材料内容准确无误。3.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促进述学研讨走深走实,保证学习质量,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67.关于“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2年8月、2023年5月研究“老旧管网改造相关费用问题、公租房采购项目拨付预付款事宜”事项时,党组书记率先表态,拍板定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已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已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制度,对涉及重大资金、重要项目等事项,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巡察反馈后住建局共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全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68.关于“末位表态”执行不规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23、2024年“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9次未体现议事决策讨论过程、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成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支委会成员充分酝酿、民主讨论、科学献策,主要负责人最后汇总意见表态。2、巡察反馈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共召开15次“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全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议事决策讨论过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69.关于“三重一大”记录载体不规范。房产服务中心、园林养护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设施管护中心等4个党支部“三重一大”记录载体不规范,使用活页记录本记录“三重一大”会议,存在预留篡改空间和造假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房产:1.将原有活页“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封存,改用胶装会议记录本。2.要求参会人员顶格签字,确保无预留篡改和造假空间;3.通过整改确保了“三重一大”决策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四是规范“三重一大”记录格式、签字等流程,专人、专柜记录保管,确保“三重一大”权威性。

环卫:1.对现有的“三重一大”记录活页本记录问题开展整改,对记录每页进行编号、胶装与封存处理。启用新的专用“三重一大”记录本,每次会议结束后,要求参会人员在记录内容结尾处顶格签字,保证记录页面无空白区域,消除预留篡改和造假的空间。2.加强了业务记录培训,提升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规范,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园林:1.将原记录本进行存档、封存,以防止任何篡改和造假行为。2.立即更换“三重一大”记录本,采用固定页码的专用会议记录本,确保每次会议记录连续、完整,且不可更改3.对“三重一大”记录进行自查,并与实际落实情况进行比对,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市政1.召开警示会议,明确规范“三重一大”记录流程,由专人记录,专柜保管。2.立即更换固定页码新的专用“三重一大”记录本,确保每次会议记录连续、完整,会议结束后要求参会人员顶格签字,确保不预留篡改和造假空间。3.将原有活页“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存档、封存,以防止任何篡改和造假行为4.强化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责任感。

70.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1、2022年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多以鼓励、建议、希望代替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深度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9月23日,住建局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深度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4次。2.充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意见沟通,并认真撰写个人检视材料,围绕主要负责领域开展自查自纠。3.民主生活会上深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共互相提出50条意见,确保批评环节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促进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

71.关于组织生活会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支部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入全面,2021至2023年组织生活会仅对班子成员和部分同志开展批评,未对全部党员逐一开展批评,部分党员自我批评材料内容与本职工作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于9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并重点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确保每次会议都能得到严格落实,不流于形式。2.2024年1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得到了高度重视和严格落实,会前准备充分,会上与会党员均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且全面并围绕本职工作展开3.2025年3月即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局机关支部做好充分准备,开展谈心谈话共54次,支部自查问题4条,党员查摆问题共75条,为严格落实25年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

72.关于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外聘人员没有相关考勤措施,未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无法提供考勤相关佐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制定完善了外聘人员考勤制度,明确规定上下班打卡等具体细则,让外聘人员考勤有章可循,填补了此前制度缺失。2.安装启用了专业考勤系统,外聘人员严格按要求打卡考勤,相关考勤记录完整留存,确保上下班考勤制度得以切实执行。3.通过严抓考勤纪律、制度上墙等方式,全体职工形成“守时守纪、自律高效”的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

73.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陈铁蕴、张卫健两名新考录职工未及时录入考勤机进行登记,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考勤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安排专人负责将陈铁蕴信息及时录入考勤机进行登记,确保考勤系统中的人员信息完整准确,由住建局负责对其进行考勤管理。张卫健于2024年3月在四马架驻村,故其考勤由四马架负责。2.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勤的方式、时间、请假流程等具体规定。3.对考勤机中的所有人员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发现错误或遗漏的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对新入职人员,如曾佳玉、王新等进行及时录入信息,加强考勤打卡管理。

74.关于对局内部借调人员管理不严格。房产服务中心杨天英、吕振皓分别借调到局机关、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但在原部门和现部门均未考勤打卡,借调人员缺乏考勤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征收:1.通过与房产服务中心沟通,借调人员吕振皓返回原单位工作。2.加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工作,在征收服务中心安装打卡机一台,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打卡3.每月由工作人员对考勤进行统计管理,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出勤与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房产:1.对未进行考勤打卡的职工进行谈话提醒,增强其纪律意识,要求其日后必须按时考勤、打卡,严守工作纪律。2.与借调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借调人员考勤管理所属,将未进行考勤打卡职工信息录入考勤系统。3.已将指纹签到机升级为人脸识别签到机,杜绝产生他人代签问题。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到办公室登记、报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75.关于窗口单位仪容风纪有待加强。2024年4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实地踏查发现,城管大队执法队员、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存在着装不规范、举止不得体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行政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仪容风纪不整问题责成行政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立行立改。2.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规范问题开展排查整顿。3.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着装举止和仪容仪表风纪的问题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76.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园林养护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党建人员力量不足,非党人员撰写‘三会一课’记录,从事组织、纪检、宣传等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城管:1.调整身份不符合的人员,明确由党员同志宋永刚全面负责党务工作,由党员韩宏从事组织、纪检、宣传等党务相关工作。2.调整安排党员韩宏撰写“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了各项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高效推进。3.领导干部对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反思,加强对新任职工作人员的培训,扎实做好党务工作。

市政:1.对不符合身份的人员进行调整,党员韩海龙同志全面负责党务工作,由党员韩海龙负责组织、党员丁超负责纪检、党员郭林刚负责宣传工作。2.调整安排党员郭林刚撰写“三会一课”记录工作,确保各项党务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3.领导干部对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反思,加强新任职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确保各项党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在成效。

园林:1.严格遵循党务工作要求,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对非党员人员身份进行调整,明确由党员刘馗东同志从事党务相关工作,撰写“三会一课”记录。2.由党员杨志友同志负责宣传工作、党员张悦同志负责纪检工作,刘馗东同志负责组织工作,以确保能够更好地履行党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人民。3.加强对新任职人员的培训,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机关1.对不符合身份的人员进行调整,明确由党员同志李淼作为党办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工作,由党员曾佳玉从事组织、纪检、宣传等党务相关工作2.调整安排党员曾佳玉撰写“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了各项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高效推进。3.领导干部对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反思,加强对新任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尽快适应相关工作。

77.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不固定,未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于每月固定日期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局机关:1.对党建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根据党组安排部署,住建局党支部每月2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加强督导检查,住建局党组加大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检查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主题党日活动按时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城管1.召开党支部会议,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学习培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根据党支部会议决定,城管大队每月第三个星期的周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78.关于“三会一课”重视不够、内容不实。给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缺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2023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存在后补会议记录情况,2022年4月12日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拟定换届人员会议”记录于2022年5月8日会议之后,时间倒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此问题,给排水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进行记录,提升记录内容规范、详实、时间准确等工作能力。2.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杜绝会议记录后补问题,要求会后1小时内完成记录,记录内容真实、详实、准确。3.支部书记、副书记督导检查“三会一课”会议记录,避免出现时间倒置、后补现象。

7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未按时撰写到“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中,“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韩宏同志进行记录。2.已于9月16日对记录人员韩宏进行业务培训,并将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撰写到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中2025年将按时撰写组织生活会。3.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内容,确保“三会一课”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准确。

8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有缺失。住建系统2021年共发展党员7名,其中4名党员缺少党委审批转正的原始会议记录。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对反馈的4名发展党员程序有缺失的情况,我局进行全面梳理,4名党员中2名党员转正会议的标题错误记录为转为预备党员;另外两名党员未记到党委会议记录本,错记到普通会议记录本上。2.针对问题,将4名党员缺失的材料及时补正并确保程序合规标题错误及记录本误记均已妥善更正。3.已于9月30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4.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管理规范管理,整改成效明显。

8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2022年发展党员时没有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原始会议记录,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1.针对问题将2022年发展党员缺失的材料及时补正,确保发展党员会议程序合规。2.9月23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了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管理3.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员台账,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82.关于未常态化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十七届第五轮巡察反馈“住建局党组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有18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被处分,但该党组及其基层党支部3年内一直未开展针对此类问题的党员大会,没有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问题整改不彻底。十八届第五轮县委第一巡察组通过调阅资料发现,2023年,房产服务中心、给排水公司党支部,未针对本部门郭凤栋、孟庆龙等4名同志违纪违法案例,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房产:1.就未针对本部门违纪违法的干部职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对相关党务人员进行培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2.通过整改,我单位对巡查后受到处罚的4干部职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增强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时刻遵守党的纪律。

给排水:1.9月开展第三季度党员大会学习孟庆龙违纪违法案例1次,通过本单位孟庆龙同志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查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纪。2.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1次,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败能力,能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乏力,减污工作有短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设立指定排污地点,全县现有141个小区,830个化粪池,小区化粪池内沉淀物质由清污公司清污车负责清掏,因无指定清污排放地点,小区抽出的污水、污物有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末整改完毕。

整改措施通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采购两台干湿分离吸污净化车。车辆投入使用后,承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转运以及城区化粪池沉淀物清掏工作。清掏后,将分离出的污水回排至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流入污水处理厂处置;把分离出的粪污由污水处理厂发酵处理或送至佳木斯博海电力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若项目申请未成功,由县财政出资采购12台干湿分离吸污净化车,补齐粪污处理短板。

整改成效:目前该项目已申报一般债券,等待批复。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五)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针对“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乏力,减污工作有短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设立指定排污地点,全县现有141个小区,830个化粪池,小区化粪池内沉淀物质由清污公司清污车负责清掏,因无指定清污排放地点,小区抽出的污水、污物有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问题的整改下一步的整改计划: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负主体责任,主要推进的职责部门是桦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由部门分管领导刘全丰和部门负责人康酩凯共同推进此项问题的整改。

通过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采购两台干湿分离吸污净化车。车辆投入使用后,承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转运以及城区化粪池沉淀物清掏工作。清掏后,将分离出的污水回排至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流入污水处理厂处置;把分离出的粪污由污水处理厂发酵处理或送至佳木斯博海电力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若项目申请未成功,由县财政出资采购12台干湿分离吸污净化车,补齐粪污处理短板。

 

                             中共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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