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正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警醒
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涵盖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短板;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巡察成果转化运用不充分。对于这些问题,局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紧迫性。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对号入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为抓好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立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材料起草、信息报送、跟踪督办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2.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每条措施都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
3.压实第一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自身在相关问题中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
(三)周密部署推进,确保整改实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局党组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1.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反馈意见,部署整改任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深挖问题产生的制度机制根源,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3.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报告、督查通报等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梳理整改进展,每半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整体情况。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4.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整改合力。在整改过程中,主动向巡察组、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局内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凝聚整改共识和力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1)重要会议精神贯彻存在缺失。信访局党组2021年、2022年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2023年、2024年连续2年未学习贯彻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制定补充学习计划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全国信访局局长会议精神,同步建立常态化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复查并每月抽查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与实际内容一致,同时针对理论学习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班子成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的要求,有效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经过上述整改,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学习规范性和内生动力均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关于“(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信访局党组未按照县委办2023年6月下发《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执行,2023年9月、10月党组会议缺少‘第一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制定专项补学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学习2次,补学2021—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举一反三,全面复盘近五年会议记录,补学遗漏2项,谈话提醒3人次。明确全国信访局长会议闭幕后10个工作日内必学,建立“月度抽查、季度通报、半年评估”监督机制,实现源头防控。同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业务规范,切实做到以改促治、常态长效。
3.关于“(3)信访工作在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方面存在盲区。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脱节,缺少部分重要精神学习,没有结合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研究我县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特点,也未将学习与坚定理想信念相结合。这导致未提前介入化解问题主动作为,反而陷入‘被动接访-疲于应付’的循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全面复盘近三年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培训3轮覆盖46人次。举一反三,制定《理论学习成果实践应用转化工作指引》,明确每条学习内容配套“任务清单、落实措施、评估指标”。同时建立季度案例研讨机制,已解剖典型信访案例8个。2025年,从具体指标分解来看,我县信访工作质效在以下方面完成较好:部门及时受理率达100%,复查率为92.31%,复核率达97.87%。切实打破了“被动接访”的循环,实现了学用互促、常态长效。
4.关于“(4)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存在欠缺。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信访局党组以‘读文件、拍照片’代替学原文,用集体学习时长等量化指标替代实际成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2025年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系统研究部署,并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强化了理论武装,筑牢了思想根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推进、常态长效;同时增强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积极组织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各类党内法规,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显著提升;此外,信访局党组坚决扛起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人人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经过上述整改,党纪学习教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5.关于“(5)信访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不足。信访局党组2021年至今,未组织集体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对外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少,每年仅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和信访业务知识学习,依托主题教育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载体,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专题研讨和案例解析,推动条例内容入脑入心,有效提升了信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法治思维;同时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宣讲会,持续增强广大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夯实了信访工作基础;此外,坚持多维度发力、多渠道宣传,结合宣传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依法信访氛围,并通过群众日常交往中的自发传播,进一步扩大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经过上述整改,信访系统政治业务学习更加深入、干部队伍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依法信访氛围日益浓厚,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6.关于“(6)解决重点人员越级信访不规范。2024年5月9日信访局工作人员卢胜军在县委、县政府门前处理重复上访人张某信访案件过程中,处理方式不规范,未及时接回信访人,导致上访人在县委门前滞留时间较长,形成围观,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卢胜军工作情况进行严肃批评整改,并开展工作分析研讨,总结提炼工作中存在的核心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上级新规定重新梳理群众来访接待业务有关告知书,进一步健全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制度,全县来访接待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此外,在接访场所张贴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并结合日常接访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规范上访秩序,营造了依法、有序、理性的信访环境。经过上述整改,责任落实更加到位,业务流程更加规范,信访秩序持续向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得到切实增强。
7.关于“(7)受理案件的研判不足。2024年12月31日,在处理刘某越级进京访过程中,信访局工作人员牛金良未针对信访人提出问题及时调解,缺乏对政策性、历史性遗留问题专业研判,仅以程序性答复,无法让信访人满意,造成刘某后续多次越级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牛金良工作情况进行批评整改,并开展工作分析研讨,总结提炼核心问题、举一反三,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时严格落实“日认领、五日落地、十五日办结”要求,依托每日微信提醒、电话通知等举措,持续提速信访案件办理进度,加大化解力度,办件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此外,突出驻京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导会办等职能,加强工作会商和事项会办,推动属地和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经过上述整改,信访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显著增强,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整体工作效能得到切实提升。
8.关于“(8)责任划分不明。责任链条不够严实,在处理信访问题时,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责任界定模糊,出现互相推诿现象。像涉及多个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信访问题,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常因责任不清而互相扯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建立“首接负责”与“闭环移交”机制,推行“谁首接、谁跟踪”制度,明确首个接收信访事项的部门为责任主体并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连同材料移交至责任部门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有效杜绝“一推了之”现象;同时建立移交台账,由信访局督查科全程监督移交流程,确保责任无缝衔接,进一步压实了部门责任,提升了信访事项转办交办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经过上述整改,信访办理主体责任更加明晰,移交衔接更加顺畅,群众诉求响应速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9.关于“(9)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不够规范。信访局党组《信访工作条例》执行不强,督办工作停留在文件转办、电话催办层面,未深入跟踪问题解决实效,重程序、轻结果,2024年信访局交(转)办来访1895件,督办446件,督办件占比23%,其中系统督办18件,电话跟踪督办426件,纸质督办2件,1449件未督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定期召开重点信访案件评查会,深入分析研究信访督办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有力推动重点信访事项的督办化解;同时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对上级重点督办案件加大复查督办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走深走实,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此外,做好信访风险研判工作,加大重点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力度,有效带动信访重点工作与核心业务高标落实。经过上述整改,信访督办工作实现常态化、精细化、闭环化,责任传导更加有力,重点案件化解率明显提高,信访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10.关于“(10)意识形态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意识形态‘四个纳入’执行不到位,2023年、2024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2024年度党建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中未剖析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法,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党员学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内容,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自我对照检查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党组书记事先对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提升了对照检查的针对性和严肃性;此外,组织召开县信访局党组成员述责述廉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必报告内容,并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常态化检视和整改机制。经过上述整改,信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执行更加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进一步提高。
11.关于“(11)推进民族宗教管理工作不扎实。未按照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及2025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了宗教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同时结合信访领域工作模式,系统落实推进宗教中国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中华文化浸润,增进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效提升了涉及宗教信访问题的处理能力;此外,提高涉宗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涉访人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有效防范化解了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坚决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经过上述整改,涉宗信访工作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12.关于“(12)保密防范意识不足。未按照涉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将办公室人员纳入涉密人员管理;2024年未开展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教育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将办公室人员纳入涉密人员序列并按照涉密人员标准进行管理,有效填补了保密管理空白,实现了涉密人员的精准化、规范化管控;同时开展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筑牢保密意识,确保在处理涉密信息时严格遵守保密流程,从源头上防范了失泄密风险;此外,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强化涉密与非涉密信息的辨识能力,全面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经过上述整改,单位保密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涉密人员管理严格到位,全员保密素养显著增强,信息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13.关于“(13)监督谈话执行力度不够。2021年至今,信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谈话内容过于务虚;未对新提拔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未按照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廉洁谈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廉政教育为先导、健全机制为保障、强化落实为关键,坚决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为推动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思想和能力保障;同时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强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加大“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筑牢了廉洁自律第一道防线;此外,逐人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全员廉洁档案,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与动态纠治,并综合运用集体学习研讨、联学共建、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局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作专题辅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严在常态。经过上述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全面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14.关于“(14)廉政家访存在差距。信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到职工家中开展廉政家访,2023年家访仅10月31日在单位开展,2024年全年未进行廉政家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家访工作实现规范化运行,通过明确全员覆盖的走访频次与重点对象,形成常态化入户机制,有效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同步完善的家访台账与记录做到“一户一档、动态更新”,使家访过程可追溯、问题可跟踪,既增强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源头防控能力,又通过组织监督与家庭助廉的协同发力,切实提升干部及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信访工作氛围。
15.关于“(1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健全。2023年至今,信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且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议记录缺少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定期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警示教育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班子成员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有力举措抓好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人主动认领任务、照单履责、强化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经过上述整改,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7.关于“(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偏差。信访局党组在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时,仅简单复制上级文件精神,缺乏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信访工作特点的深入分析和具体规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压实了政治责任;同时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有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强化了制度执行和警示教育作用;此外,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并抓好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经过上述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提升。
18.关于“(18)开展警示教育力度有缺失。在2021至2024年间,信访局党组接收上级下发10期典型案例通报,未学习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蚁腐》等通报中的5期,已学习的材料也未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强调和部署”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以往警示教育未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的问题,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集中补学《永远吹冲锋号》《蚁腐》等5期末学的典型案例通报及警示教育片,并重点选取其中涉及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3个案例,逐案对照剖析信访局在来访接待、网上投诉办理、信访件转办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各科室共自查出风险点11项(如接访中态度生硬、信访件保密管理不严、典型案例通报传阅不及时等),修订完善《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来访接待工作规范》等制度2项。同时建立“一周内启动警示+一案一对照剖析”的常态化机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学习效果和整改落实进行跟踪回访。通过整改,警示教育真正实现了“看片人”对照“片中人”的自我检视,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谈教训、明底线,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以案促改促治成效可查可感。
19.关于“(19)工作落实有偏差。信访局党组2023年7月21日召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会议纪实为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记录仅有三人,记录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针对2023年7月21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会议记录仅记3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已对原始记录进行书面更正,补全参会人员签到表及缺席情况说明。同时制定《信访局会议记录规范》,明确记录必须包含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签到表(原件粘贴)、缺席人员及原因、发言摘要、议定事项等要素,杜绝记录弄虚作假、随意减省。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规范谈心谈话流程,统一谈话模板,明确必须围绕分管领域风险点、干部思想动态开展交流;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会议落实、记录质量、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通过整改,会议记录偏差问题得到彻底纠治,制度执行刚性显著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实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20.关于“(20)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有所弱化。2023年起,信访局党组未对信访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定期对办公室和财务室等重要廉政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以提高政治思想自觉为目标,积极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突出典型案例教育并开展以案促改,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使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了从被动防范到主动自我教育的转变;同时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多形式、多角度精细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精准的廉政风险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科学有效的防控体系;此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重要廉政风险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经过上述整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21.关于“(21)财务人员任用不够规范。目前会计葛洪昇与出纳员肖笛均通过劳务派遣第三方聘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对财务岗位进行调整,确保核心岗位均由正式编制人员担任,从源头上保障了财务工作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专业财务人员从事记账工作,规范设立账簿、填写账簿启用记录表,做到依法依规建账、算账和记账,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此外,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强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和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完善、流程规范、责任清晰的财务管理体系。经过上述整改,财务岗位设置更加合理,记账工作规范合规,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为全局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实的财务保障。
22.关于“(22)财务审核有漏洞。2021年至今信访局党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不完善,部分报销票据缺少审批人、经办人签字;接访运费后附租车协议无使用时间、无承租方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全面梳理现有财务制度、细化票据审批流程,明确所有票据须经主要领导与财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了审批流程的规范与清晰;同时严格审核环节,财务人员初审票据完整性、主要领导终审资金流向及合规性,形成了层层把关、相互制衡的审核机制;对缺少签字的票据一律退回补充签字并严禁违规支付,有效堵塞了支付漏洞。经过上述整改,财务票据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审批责任更加明确具体,资金支付风险显著降低,财务内控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23.关于“(23)信访救助资金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信访局党组救助资金发放仅有收据,缺少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信访救助资金审核规定》等财务规定,强化救助资金工作流程规范化,财务人员加强日常指导并完整收集资料,确保询价采购严格按规范执行;同时制定《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财务报账、公务报销并全部采用转账方式支付,最大限度减少现金使用频率,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此外,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证明材料的收集与管理,明确证明材料标准,确保每笔资金使用合规有据。经过上述整改,信访救助资金管理更加制度化、流程化、透明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显著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24.关于“(24)党内政治生活需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待提升,2023年及2024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不够深入,2023年度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缺少签字,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与整改清单中整改时限存在差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对批评意见浮于表面的,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补签相关材料,并统一整改时限,确保要求一致。同时,加强专题学习培训,全面规范工作程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
25.关于“(25)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性需加强。2019年以来,信访局党组未积极发展党员和积极分子,导致部门党员后备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党史、光荣传统及党的知识教育,并及时培养吸收,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强化培养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筹划建设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此外,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培养考察,对符合要求的及时纳入预备党员发展序列,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经过上述整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持续增强。
26.关于“(26)党支部基本信息填写不全面。2021年、2022年‘三会一课’记录本,党支部基本情况和党员名册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全年工作计划未填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强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运用,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会议记录标准,并健全党支部基本情况及党员名册,实现了组织生活规范化、基础信息精准化;此外,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当前工作热点推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经过上述整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7.关于“(27)‘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充分。2021至2022年支委会仅有2021年第二季度有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虽有记录,但每次仅记录一页或半页,缺少参会人员讨论环节,2021年至2022年开展党课活动,缺乏深入讨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制定“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板,明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缺席原因、议题、详细讨论内容(含每位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决议事项及落实责任人等要素,确保记录完整具体,杜绝简单记流程的问题;同时指定专人整理存档,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主持人审核签字,每月由党组对记录进行抽查,对不规范情况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形成了记录、审核、抽查、通报的闭环监督机制;此外,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记录规范专题培训,讲解重要性、具体要求及常见问题,有效提升了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经过上述整改,“三会一课”记录质量显著提高,记录内容真实全面、规范可溯,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得到切实增强。
28.关于“(28)党建述职工作严谨性不强。信访局党支部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中提到12次党小组会议,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应付检查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包联督访活动,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信访问题在一线化解;同时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信访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良性互动;此外,扎实推动模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始终以党建统领信访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妥善化解了各类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经过上述整改,党建统领信访工作格局更加巩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彰显,信访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显著提升,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31.关于“(31)上一轮巡察后,信访局党组未建立和完善巡察整改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也未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便直接上报,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未经会议审议便进行了销号处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召开党组会对上一轮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全面重新梳理,建立完善整改制度和机制,确保了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对已销号问题逐项重新整改,深挖根源、查漏补缺,切实保证问题得到真改实改、有效销号;此外,重新对整改方案和情况报告进行系统梳理,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逐条复核,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严谨合规、全程留痕。经过上述整改,巡察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问题销号质量显著提升,整改材料规范完整,巡察整改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和深化。
32.关于“(32)巡察反馈问题‘重交办、轻督办’的问题仍然存在。信访局在2024年共交(转)办来访案件1895件,督办案件446件,督办案件占比为23%,案件督办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召开信访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治重化积”工作,扎实开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有效降低了重复信访占比;同时以视频调度会、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县直部门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提升了重复信访事项的汇报化解率;此外,县信联办在专题会议上对工作不力、案件化解慢、越级访突出的单位点名批评并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了倒逼责任落实的鲜明导向。经过上述整改,“治重化积”工作取得显著进展,重点案件化解质效明显提升,重复信访和越级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持续向好。
33.关于“(33)信访局党组未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上轮巡察发现研究部署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边改边犯,未把巡察问题整改贯彻始终,未将问题整改与提升能力结合起来,未有效堵塞工作中漏洞,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成效:通过完成财务岗位人员划转并全面落实正式在编人员任职,彻底解决以往临聘或不合规任职问题,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同步健全岗位任免、轮岗及岗前合规审查手续,形成“任职有依据、轮岗有期限、上岗先审查”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财务岗位的廉政风险与操作风险,提升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与专业性,为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无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未移交立行立改。
16.关于“(16)2021年至今,《“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上缺少被谈话人签字,部分被谈话人签字为记录人填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专人对2021年以来所有《“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进行全面自查清理,逐一核对被谈话人签字情况,对缺少签字或代签的记录,按规定联系相关被谈话人补签确认,并注明补签时间及原因,确保谈话记录真实、完整、规范;同时修订完善《“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规程》,明确谈话结束后必须由被谈话人本人现场审阅记录并亲笔签字确认,严禁记录人代签,并指定专人负责谈话记录的归档与审核,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经过上述整改,所有历史谈话记录已规范补签到位,制度流程进一步健全,相关责任人受到批评教育,有效杜绝代签、漏签现象,“第一种形态”谈话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显著提升。
29.关于“(29)支部换届材料管理混乱。支部换届时间记载不一致,换届材料上所记的换届时间是2021年6月。‘三会一课’记录本上记得是2023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专人对支部换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清查,通过与上级党组织批复、会议原始记录等档案逐一比对核实,准确认定支部换届实际时间为2021年6月,并对“三会一课”记录本中的错误记载进行了更正说明,确保所有材料时间统一、口径一致;同时修订完善支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换届材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审核和归档,建立材料交接台账,杜绝时间记载混乱、信息矛盾等问题;此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经过上述整改,党支部换届材料管理实现规范统一,时间记载准确无误,档案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30.关于“(30)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更新不及时。信访局青年干部乔金哲的年轻干部成长档案谈话记录的记载时间截至2024年3月,没有达到每季度谈话一次的要求,应更新到2025年3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对乔金哲同志的年轻干部成长档案进行全面核查,按照每季度至少谈话一次的要求,补录2024年第二、三、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谈话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时间连续、内容真实;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所有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开展专项排查,统一更新至最新时间节点,并修订完善《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明确谈话人责任和归档时限,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动态管理,每季度末进行提醒与督查;此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专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经过上述整改,乔金哲同志及其他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均已规范更新,每季度谈话制度得到刚性落实,年轻干部跟踪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
(五)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以上任务均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32345;邮政信箱:桦川县信访局302室,154300;电子邮箱账户:hcxfb123456@163.com。
桦川县信访局
2026年2月15日
监审:刘子玉
审核:任冬雪
编辑:乔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