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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政府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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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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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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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资源 |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旱地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耕地开垦费 |
17元 |
政府制定 |
黑国土资规 〔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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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水田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耕地开垦费 |
22元 |
政府制定 |
黑国土资规 〔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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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不动产登记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居民80元/本,非居民550元/本 |
政府制定 |
财税〔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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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场 |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定期检验)锅炉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检查费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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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定期检验)固定式压力容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检查费 |
1、一类,收费为被检容器价格的0.9%且不低于120元; |
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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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安全阀校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检查费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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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院 |
桦川县人民法院 |
立案庭 新城法庭 星火法庭 |
司法机关 |
诉讼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缴纳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 |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有关规定执行 |
政府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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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业 |
桦川县农业农村局 |
桦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凡在我省辖区水域内从事采捕水生动物、食用水生植物的 |
270元 |
政府制定 |
《黑龙江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及管理使用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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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桦川县农业农村局 |
桦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考务费 |
180元 |
政府制定 |
黑价行〔2018〕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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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司法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经济合同(协议) |
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2%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15%收取;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按0.08%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按0.03%收取;1亿元以上部分按0.008%收取。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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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照证明经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收取;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需出具执行证书 |
对申请执行标的额按照证明经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收取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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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涉及人身权益的 |
每件收取300元;涉及处分财产的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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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开奖、财产清点、公司会议抽签、订立公司章程等现场监督类公证 |
每小时收取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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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资信、继承关系 |
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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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办理保全证据 |
1.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每30分钟收费200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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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
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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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证书、执照 |
每件收取20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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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
每件收取15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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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
每件收取150元,当事人办理涉外公证时,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按照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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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公证书副本 |
每件1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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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对已经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 |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办理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或从其合同约定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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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桦川县司法局 |
桦川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服务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公证事务 |
(一)提存,按照证明经济合同(协议)的收费标准收取(二)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每件收取200元 |
政府制定 |
黑发改函{2019}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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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住建 |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桦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建设工地占道:繁华地区道路0.70元/日/平方米,一类道路0.70元/日/平方米,二类道路0.50元/日/平方米,三类和三类以下道路0.30元/日/平方米。零散的经营性商服占道:繁华地区道路2.00元/日/平方米,一类道路1.00元/日/平方米,二类道路0.70元/日/平方米,三类和三类以下道路0.50元/日/平方米。集贸市场(摊区)占道:繁华地区道路0.30元/日/平方米,一类道路0.30元/日/平方米,二类道路0.30元/日/平方米,三类和三类以下道路0.30元/日/平方米。停车场占道(含自行车存放处):繁华地区道路0.20元/日/平方米,一类道路0.20元/日/平方米,二类道路0.20元/日/平方米,三类和三类以下道路0.20元/日/平方米。其他占道:繁华地区道路1.00元/日/平方米,一类道路1.00元/日/平方米,二类道路0.70元/日/平方米,三类和三类以下道路0.50元/日/平方米。 |
政府制定 |
桦发改联发〔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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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桦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城市垃圾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垃圾处理及转运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普通生活垃圾 按人计征,2.5元/月/人; |
政府制定 |
桦价发[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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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桦川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公租房房租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公租房维修养护、运营管理 |
公租房房租费2元/平方米廉租房房租费1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 |
桦政办规[20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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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政府性基金 |
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扩建改 |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含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10元) |
政府制定 |
桦发改联发【20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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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桦川县给排水有限公司 |
企业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代收代缴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 非居民1.2元 |
政府制定 |
桦价发【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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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供热 |
桦川县道绩供热有限公司 |
本级 |
企业 |
供热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供热 |
居民供热价格:29.45/平方米 |
政府制定 |
桦发改发〔2025〕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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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供气 |
桦川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本级 |
企业 |
燃气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燃气 |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4.8元/立方米。 |
政府制定 |
桦发改发﹝202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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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供水 |
桦川县给排水有限公司 |
本级 |
企业 |
供水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供水 |
居民自来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第一阶梯户用水量120立方米以下(含)、价格为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用水量198立方米以下(含)、价格为4.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用水量198立方米以上、价格为8.4元/立方米。非居民自来水价(定额内档)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4.5元/立方米。非居民自来水价(定额外档)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9元/立方米 |
政府制定 |
桦价发﹝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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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发改 |
桦川县发改局 |
桦川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政府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规划区域内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内建设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40元。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和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 |
佳政规〔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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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公安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汽车号牌(反光)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10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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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挂车号牌(反光)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5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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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4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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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摩托车号牌(反光)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35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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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临时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5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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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1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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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1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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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桦川县公安局 |
桦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
政府部门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工本费 |
10元 |
政府制定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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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褚兴民
审核:贾金峰
编辑:贾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