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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卫生局201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9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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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卫生局201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乡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佳木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一是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分析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利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人事任免、财务支出等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坚持每月至少更新1次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部门信息。二是进一步作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共发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类传染病防治、无烟单位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全县卫生系统群众评价体系建设制度。就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结合行业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相结合,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三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采购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信息进行预判,并制定应对预案。公布后积极跟踪舆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配齐、配强队伍,安排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公开的主要类别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人事任免、工作报告和重大卫生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医政管理、卫生法制、卫生应急、规划财务、人事管理等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等情况,主动公开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药品集中采购等信息情况。

(二)公开形式及渠道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滚动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社会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报送政府公开的信息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公开政府信息中对有关观念理解模糊不清,解释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完善。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卫生信息公开工作将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行业管理为抓手,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卫生行政行为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完善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监管信息等公开发布机制;完善征询公众意见的机制,推进公众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制定。二是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和研究。结合贯彻落实卫生部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要求,研究制订本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各类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评估考核标准。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高效、持续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桦川县卫生局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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