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供销联社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桦川县供销联社拟订了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范围、内容含桦川县供销联社各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桦川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桦川县政府路中段,邮编154300,电话:0454-3822790)。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社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信息公开日常负责人员,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到位。
(二)及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社制定了《桦川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指南》、《桦川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目录》、《桦川县供销联社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桦川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以规范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实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程序,重点审核需公开事项的文字叙述、格式编排、合法性和保密性,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无纰漏。
(三)积极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我社开通了桦川县供销联社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及三农宣传的重要渠道。
(四)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同时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互相交流经验,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社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栏公开等形式,从涉及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动态、三农政策、公告、农资统计等进行信息公开。2012年发布了十多条各类文字信息、图片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社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我社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所进步,但还存在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人员紧缺且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于一些信息公开与否的界定困难,致使个别情况下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桦川县供销联社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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