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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31 15:31 来源:news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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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司法局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按照桦政办发[2014]6号文件要求,一年来,司法局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氛围更加浓厚。现就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王忠奎同志任组长,书记李响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工作。

   (二)为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我们制定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应目标管理,确保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拟印发的文件在发文前进行公开属性审核,有效避免了当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发生,同时及时梳理公开我局行政职权及权利运行流程,主动公开了本单位上年决算及下年预算情况。我局以政务网站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做到了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咨询申请电话:382914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36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类信息1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通过司法局政务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便民渠道公开信息。一是司法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指南和目录、依申请、意见箱等;二是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借助公共服务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受理方式及内容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受理方式为网站依申请和受理点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及律师事务所信息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答复5件,为“同意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本年度受理群众申请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有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针对我局公布的信息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缺乏指导,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做到工作扎实、台账明晰。二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桦川县司法局

2014年3月31日


桦川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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