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佳政公办发[2014]1号),以及桦政办发[2014]6号《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454-3823047。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局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我局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做大量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通知》,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预算执行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
以悬挂宣传图版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0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再加上财政信息一向被认为是秘密或敏感信息,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财政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阳光财政”的意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财政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财政部门的执政理念。我局将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急时公开财政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桦川县财政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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