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1〕2 号),为广泛、深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桦川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将开展桦川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望县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学生家长及关心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调查活动。
问卷调查时间:2023年11月19日至25日。
附:桦川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桦川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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