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及《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文件要求,桦川县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已初步完成。
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寄或发送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于2026年8月16日17:00前反馈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中段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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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543822694
特此公示
桦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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