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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桦政发〔2022〕12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4-09
  • 现行有效

桦政发〔2022〕12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0 14:2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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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政发〔2022〕12号

 

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做好紧密型医共体试点的决策部署,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

(一)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医疗卫生集团,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降低管理运行和医疗服务成本,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

(二)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清晰、分工协作、有序竞争的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和分级诊疗新秩序,为打造“健康桦川”奠定良好基础。

(三)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科学合理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改革现有县乡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将县乡医疗机构进行有机整合,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组建以独立法人为核心的紧密型医疗卫生集团,实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2.通过一体化改革,不断彰显医疗卫生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县城内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加顺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效率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实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等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

3.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五升三降”,即医保实际补偿、县域患者下转、群众健康素养、基层诊疗人次、家庭医生服务能力“五上升”和居民自付费用、患者外转率、急慢性疾病患病率“三下降”。

4.努力实现县域内居民个人医疗费用降至30%左右,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目标。

5.到2023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新型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组建桦川县医疗卫生集团。桦川县人民医院、桦川县中医院、桦川县妇计中心分别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组建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医疗卫生集团,人、财、物由医疗卫生集团统一管理。

2.明确职能定位。医疗卫生集团承担原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的全部职能及县人民政府的指令任务;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并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卫技人员的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本辖区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本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疗等工作。

(二)建立医疗卫生集团运行新机制

1.成立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兼)任,承办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2.成立医疗卫生集团党总支。根据中组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医疗卫生集团党的建设,成立医疗卫生集团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委员若干名,隶属于县卫健局党组。

3.成立医疗卫生集团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若干名;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理事会和监事会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选聘。

4.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医疗卫生集团实行管委会和卫生健康局党组织领导下的集团院长负责制,卫生健康局负责行业监管,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集团院长作为医疗卫生集团法人,拥有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

5.医疗卫生集团人事任命。医疗卫生集团和县级医院班子成员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履行相关组织程序。

(三)改革人事酬薪考核制度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取消县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级别、领导职数,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2.改革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医疗卫生集团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提高薪酬待遇,调动积极性。

3.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医疗卫生集团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集团优势,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密切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的合作关系,建立疑难及急危重症转诊机制,允许乡(镇)卫生院的床位编制在辖区内统筹调整使用,建立人员、技术、服务合理流动机制,基层人员培养激励机制。

2.加强医联体建设。医疗卫生集团要与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鼓励三级医院采取派驻托管、远程会诊、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检验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方式,重点帮扶提升医疗卫生集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上下转诊通道,提高双向转诊效率。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医疗卫生集团专科医生与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全覆盖、家庭成员分类管理、重点人群应签尽签的服务模式。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病患者,提供不超过三个月的慢病用药长处方服务。

4.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区城协同联动。制定《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种双向转诊指南》,可根据需要扩大我县病种范围,细化转诊流程。鼓励医疗卫生集团通过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模式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联合,实现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

(五)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1.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实行医疗卫生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继续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医保总额预付管理制度。

2.建立药械供应保障新机制。在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实行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药品购销执行“两票制”。

(六)坚持预防为主,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发挥专业卫生机构作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将工作重心下沉基层一线,督导医疗卫生集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下沉到基层指导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规定,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4项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事业

加强中医机构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对标中医药服务评价指标,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医院产科建设、儿科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研究(2022年2月10日—3月15日)。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氛围形成合力。深入各医疗卫生机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6月15日)。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三)医疗卫生集团挂牌运行(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召开医疗卫生集团成立大会,举行挂牌仪式,医疗卫生集团正式启动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建设“健康桦川”的重要举措,也是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出台配套政策。医改办要承担组织协调职能,制定考核办法,加强改革指导和督导,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行业规划和标准规范,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考核,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编制部门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建立编制总额动态管理机制;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医疗卫生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人社部门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

(三)落实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对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四)加强综合监督。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综合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范围,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原文下载: 桦政发〔2022〕12号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相关政策解读:桦川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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